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内设机构
一、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促进旅游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文艺事业,制定并组织实施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文物保护的行政审批,监督指导镇(街道)、园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博物管理保护工作。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九)指导全县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十三)规范和监督文化、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文化、旅游行业的举报投诉;维护文化、旅游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1700
联系电话:0871—67911066
负责人姓名:陶云坤
传真:67911066
二、班子成员
陶云坤,男,汉族,1981年5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燕辉,女,汉族,1987年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顺富,男,汉族,1985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映海,男,汉族,1975年12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嵩明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三、 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37号
(一)办公室
电话:0871-67911066
(二)文化科
电话:0871-67911285
(三)旅游科
电话:0871-67912423
(四)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电话:0871-67911290
四、 下属事业单位
(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37号
电话:0871-67911287
(二)文化馆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下巷41号
电话:0871-67921127
(三)图书馆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明湖南路园博公园内
电话:0871-67911169
(四)文物管理所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彩云路116号附1号
电话:0871-6791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