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4-854802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01 12:29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昆明某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文号: 关键字: 行政处罚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昆明某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01 12:29
字号:[ ]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企业

昆明某冶金铸造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蔡易宏、黄凯

时间:

202312

执法部门名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嵩)应急罚〔2023〕 20

违法事项:

经调查发现该厂存在 :1、清理(打磨)收尘系统未采用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2、有限空间辨识不全;3、危险作业审批表,企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五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 、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条;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45000元(肆万伍仟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