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3-84938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21 10:33
名 称: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21 10:33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嵩明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 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嵩明县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我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有关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护、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市容秩序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置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涉及城市管理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1.制定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城市管理重点专项规划。

(三)其他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2.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局属各科室要严格贯彻落实本标准,根据本标准确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的法定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

202432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