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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3-84638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4 14:53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决策,行政,大行,事项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14 14:53
字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同意,制定嵩明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局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公安工作长期规划、重大措施等重大事项

(二)制定或修改社会治安管理、公安行政执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或修改治安、户政、交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决策和措施

(四)制定或修改其他事关公安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4年度嵩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本标准,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嵩明县公安

                              20243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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