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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3-845633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3 11:38
名 称: 2024年度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文号: 关键字: 决策,防震,减灾,大行,行政

2024年度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4-03-13 11:38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2024年度嵩明县防震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局实际 ,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或者调整防震减灾领域重大规划

1.防震减灾规划;

2.城镇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二)制定防震减灾领域的重大行政措施

1.编制或者调整全县地震应急预案;

2.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措施。

(三)涉及防震减灾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由国家、省、市和本县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

2.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经本局负责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县防震减灾局根据本部门实际,明确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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