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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3-843827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07 13:55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文号: 关键字: 决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行,行政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07 13:55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和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县有关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二编制或者调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三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省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议、决定,局党组提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其他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施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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