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养、乡村振兴、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做好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七)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4872685
(二)康复科 联系电话:0871—64872621
(三)教育就业科 联系电话:0871—64872627
(四)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0871—64872677
办公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盟台东路50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651700
负责人:史廷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