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及班子成员
发布时间:2024-03-04 15:55
字号:[
大
中
小
]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 组织机构
机构名称: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96号县委2号综合楼2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51700
单位负责人:马彦玺
联系电话:0871—67911122;0871—67911182
传真:67911122
二、 职能职责
嵩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属嵩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事务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调民族关系,调解民族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和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抓好民族经济发展。
内设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设一个事业单位是嵩明县爱国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三、班子成员
马彦玺,男,回族,1976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丁章媛,女,回族,199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