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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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侦查打击中心、基础防控中心、执法服务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国保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嵩阳派出所、杨桥派出所、小街派出所、杨林派出所、龙保派出所、牛栏江派出所,以及一个看守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持续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警务运行机制改革,高压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锻造过硬公安铁军,为嵩明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不懈努力。精心组织实施“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统筹抓好牵头的警情防控、交通安全、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工作,积极贡献公安力量。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牢牢把握公安工作的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学习,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根基和队伍保障。二是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守政治安全的红线底线。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最大限度掌握泛亚、“e租宝”、涉军、民师等重点群体动向,持续做好房地产领域稳控工作,加强情报信息搜研,严防发生大规模非法聚集和集体进京上访,坚决防止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到;三是严打严治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打黑恶势力;紧盯辖区高发的盗窃、诈骗和涉枪涉爆、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坚决根治“黄赌毒”社会治安乱象,不断提高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平安嵩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始终坚持人本思想,筑牢公共安全的监管防线。持续推进“减量控大”,扎实开展交通秩序和道路隐患长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推动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不断下降。全面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射钉器材等危爆行业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危爆案件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深化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明晰队室职责任务,不断优化勤务模式,加快推进派出所标准化建设。盯紧盯牢辖区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深化运用每周清查机制,压实全警职责,确保“人干净、物干净、地干净”,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六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打造素质过硬的铁军队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科学选人用人制度,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强化全警学习、培训,提升民警履职能力。加大暖警爱警护警力度,严格落实减负措施,积极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3人,其中:行政编制327人,工勤人员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8人。
车辆编制64辆,实有车辆6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8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6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5.92%,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长及项目预算资金增加并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85.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85.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5.92%,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增长及项目预算资金增加并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85.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8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5.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薪金增长;项目支出30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0.00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为支付应付未付的工程款及智能化办案区建设改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15739.15万元,反映公安日常运行支出;
2、“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260.70万元,反映公安开展办案业务与案件直接挂钩的必要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9.99万元,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52.73万元,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280801”死亡抚恤6.36万元,反映一次性伤亡抚恤支出;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万元,反映单位失业保险支出;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99.46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9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9、“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50.00万元,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10、“2120814”农村生产发展支出100.00万元,反映农村资源保护利用支出;
11、“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00.00万元,反映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出;
12、“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60.00万元,反映农村绿色建设经费;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607.79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4.43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194.43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3万元,较上年增加3.43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425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公务接待费无预算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91.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5万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以实际支出为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申报3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金额3010.00万元;审核确定36个项目,涉及金额3010.00万元。
2024年北城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2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小新街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2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经费25.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驾考场地购买服务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善机动车驾考服务,确保公安规费收入及时到位;推丘两站两员工作经费61万元,绩效目标为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龙保、交警业务用房专项资金4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公安局警务亭建设项目专项经费4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公安日常执法工作更强有力的开展;医疗合作专项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租用中医院指定监视居住人员学员楼一号楼租用费,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三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专项经费4.50万元,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系统检测费用保障系统平稳有效运行;车管业务专项经费8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车管所各类证照制作成本费;看守所医疗服务经费88.00万元,绩效目标为在押人员能及时就医保障看守所健康卫生的关押环境;犯罪嫌疑人医疗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新开办企业雕刻印章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应付未付的项目欠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移动警务业务专项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公安民警日常执法工作高效运行、公安非税收入及时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专项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提高公安机关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效率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公安局大数据专班办公场所改造专项经费0.70万元,绩效目标为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看守所监室卫生间改造经费6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交警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经费24.00万元,绩效目标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牛栏江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建设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中医院医学隔离观察点改造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嵩明县公安局医学隔离观察点小新街观察点改造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嵩明县看守所“磐石工程”建设项目经费8.60万元,绩效目标为为武警中队确保目标绝对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县公安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往来款项清查及专项经费清查专项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嵩明县公安局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往来款收支管理;明县公安局基础管控中心平台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专项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杨桥派出所、小街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办案区智能化建设,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办案水平;嵩明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3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绩效目标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杨林工业园区派出所新建项目经费120.00万,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小街派出所、杨桥派出所加固项目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嵩明县平安城市、村(社区)视频监控网络维护及租用服务项目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嵩明县公安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4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嵩明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维护维修及零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工程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检验鉴定经费60.07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车辆购置经费,绩效目标为项目资金支付及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涉案车辆停放点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绩效目标为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公安装备专项资金500.00万元,绩效目标表为保障基层公安机关装备配备率,确保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99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2.04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为正常工资薪金增长及项目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公安局资产总额15682.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4.29万元,固定资产3826.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940.75万元,无形资产370.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27.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8.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200111
嵩明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8014315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