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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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相关公务接待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负责县、镇(街道)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等,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平台车辆;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水电工程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调整和分配,以及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和车辆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我单位共设3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后勤服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结合中心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务接待标准与接待规范、党政机关会议服务规范、机关后勤管理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与公务车辆规范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学习;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围绕车辆编制、配备标准、经费管理、安全管理、更新购置、处置管理等方面,严格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调集资料等方式,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和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摸排与清查,切实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并依托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使用情况、办公用房面积、使用人数等相关资料进行系统性的全面登记;四是提升会议服务和公务接待服务水平。规范全县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餐管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规模,力求“全面、优质、高效、安全”的做好各项接待工作。积极推进会议服务提升,营造优质、高效的会议环境,为全县大型会议活动提供保障;五是稳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六是稳步开展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对照文件要求,承担主体责任,规范本级政府采购工作。七是做好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1.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0.79万元,下降19.3万元,降幅4.0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压缩部分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1.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0.79万元,下降19.30万元,降幅4.01%,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压缩部分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1.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8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190.79万元,增加42.59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4年我单位新招录两名人员,人员费用增加;项目支出228.11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29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困难,压缩部分项目经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375.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86.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奖金津补贴),项目支出188.51万元。
2、“2010309”参事事务支出39.6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61万元,较上年57.50万元增加13.11万元,增长22.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11万元,较上年增加13.1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8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中心负责全县公务接待,自2024年起,公务接待费用单独预算、单独列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申报项目9个,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44.04万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集采机构运转经费:财政预算44.04万元。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分工,我单位负责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相关预算经费用于人员招聘、购买相关招评标设备、建设全县政府集中采购场所,保障政府集采平稳运行。
总体目标:在2024年完成集采机构安全运转。
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集采机构信息数据安全,系统全年正常运行,实现集采机构安全运转,顺利开展全县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测算依据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9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8万元,固定资产295.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0200111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