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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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资格审査、信息登记确认,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4.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5.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6.负责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待遇核定与待遇支付。
7.负责参保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8.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举报、投诉;协助审计、基金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9.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工作。
10.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档案管理。
11.负责对镇(街道)、村(居)委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稽核科、参保管理科、财务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好参保扩面工作。按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要求,围绕“应保尽保,法定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实施精准扩面。
2.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严格执行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强化措施,认真细致做好待遇核发工作,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
3.深入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格审核,认真开展被征地人员参保缴费补助兑现、待遇发放等工作。
4.切实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多渠道多措施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及基金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安全漏洞排查等工作,筑牢基金安全“防火墙”,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5.努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政策,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职工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注:编办调整临时编1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7.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3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职称晋升,工资调增,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0万元,下降23.08%,主要原因为经与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对接,我县已不存在致贫返贫人员,需为返贫致贫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导致项目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55.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代缴资金;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6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主要用于计划采购1台复印机,预计单价2.00万元,总价2.00万元;10箱复印纸,预计单价145.00元,总价0.15万元,2项合计2.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减少原因为上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未按计划支出,本年减少此项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没有项目被列入财政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12月我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7月启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9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嵩明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缴费档次共计18个,200.00元、300.00元、400.00元、500.00元、600.00元、700.00元、800.00元、900.00元 、1000.00元、1500.00元 、2000.00元、3000.00元、4000.00元、5000.00元、6000.00元、7000.00元、8000.00元、9000.0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8万元,固定资产3.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800111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