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0000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水行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大型灌区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组织拟定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县域内江河综合治理规划,指导协调流域有关专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制度及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及综合防治。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4、指导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编制及节约用水方案拟订。组织编制并负责报审水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重点水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和审批、建设,负责全县供水管理及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5、对水利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6、指导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规划建设及灌区的运行管理;负责对嵩明灌区建设和改革的监督管理;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业务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处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8、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9、负责做好全县水务系统人才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后扶办、海绵办、河长办、工程运行管理科、资产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安监科、水政监察大队、节水办。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水务局(局机关);
2.嵩明灌区管理局;
3.大石头水库管理所;
4.上游水库管理所;
5.八家村水库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围绕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四项指标及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农村供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
2、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的基础上,加强防洪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严格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3、抓好河长制工作
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及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排查整治,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推进美丽河库建设评定工作,加强水环境治理协调调度工作,确保牛栏江水质稳中向好。
4、全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工作
始终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民生抓牢抓实,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连续三年农业水费收取率达100%。嵩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获得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市发改委肯定,并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5、强化水资源管理巩固节水达标县成果
进一步算清水账,切实抓好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源水水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1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8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6.80万元,政府性基金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35.78万元,增加10.5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6.18万元,为人员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389.60万元,为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4抗旱应急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的投入326.60万元,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预算支出6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23.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23.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2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2.78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46.18万元,为人员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326.60万元,为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4抗旱应急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的投入326.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23.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2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18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正常增资;项目支出286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60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4抗旱应急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的投入326.6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事务支出54.43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支出53.8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务支出141.18万元;
4、“2080801死亡抚恤”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事务支出18.79万元;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务支出5.13万元;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务支出29.65万元;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支出135.07万元;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务支出1.93万元;
9、“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事务支出600.00万元;
10、“21303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务支出246.71万元;
11、“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3万元;
12、“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事务支出1209.29万元;
13、“2130310水土保持”主要用于水土保持事务支出118.88万元;
14、“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事务支出1346.00万元;
15、“2130315抗旱”主要用于抗旱事务支出50.00万元;
16、“21303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事务支出41.70万元。
17、“2130334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主要用于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事务支出297.10万元。
18、“2130335农村供水”主要用于农村供水事务支出33.00万元。
19、“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事务支出137.5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8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7.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支出增加0.18万元,增长100.00%,原因为根据实际需求细化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申报2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926.60万元;审核确定22个项目,涉及金额2926.60万元。
(一)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143.29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结转资金143.29万元,以确保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等任务。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覆盖人口数大于等于4.47万人次,并于6月30日底前完成所有资金支付,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经费13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中型水库3件,小一型水库14件、小二型水库48件及水闸4件划界(包括界桩)确权。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三)水资源综合管理专项经费16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三座中型水库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编制十四五水土保持等规划6个;提升水资源管控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改善或提高嵩明县水环境质量、涉水违法事件减少。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专项经费2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中型水库3件、小一型水库 14件、小二型水库48件安全鉴定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中型水库3件、小一型水库 14件、小二型水库48件安全鉴定工作,且所鉴定水库安全性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五)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专项资金379.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结转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专项资金379.00万元。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省级专项资金结转资金379.00万元,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工程资金,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六)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质检测经费33.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每年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照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工作要求,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每年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检测费用33.00万元。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七)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专项经费184.37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昆明市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安置区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建设投资。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主体工程完工率达100%,完成苹果种植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及25亩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建设文化活动室和活动广场,对村庄进行美化亮化。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八)嵩明县2024抗旱应急工程资金5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嵩明县2024抗旱应急工程所包含的8个项目,保障10.5万人饮水安全。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于2024年2月底前完成嵩明县2024抗旱应急工程所包含的8个项目,保障10.5万人饮水安全。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九)牛栏江综合治理经费18.88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公益性湿地建设部分地租得到支付。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18.88万元的公益性湿地地组支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牛栏江嵩明段河道治理工程专项经费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对牛栏江嵩明段13千米河道进行治理,总投资10909.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545.00万元,省级投资2182.00万元,市级投资1309.20万元,县级投资872.80万元。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建设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确保防洪安全,且使牛栏江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一)水利十四五相关规划专项经费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通知要求,开展十四五水利规划,规划包括:《嵩明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嵩明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规划》《嵩明县防洪专项规划》《嵩明县水系专项规划》《嵩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规划》《嵩明县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海绵城市规划》《防洪规划),并按照相应时限要求完成。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规划深度符合行业要求及上级要求,规划指导水利事业发展及水利工程建设,更好地造福全县人民。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二)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专项资金2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空完成阶梯水价征收任务,资金主要用于节约用水、水行政执法、第一、二自来水厂代收累进加价水费手续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等方面。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阶梯水价征收任务,用于节约用水、水行政执法、第一、二自来水厂代收累进加价水费手续费,确保水行政执法、节水工作正常开展。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三)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级补助资金37.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建立机制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用水管理机制等四“项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28万亩,提高用水效率。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四)抗旱应急保供水经费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为确保2024抗旱工作顺利开展,储备发电机5台,抽水机20台,抗旱桶1000只等临时性抗旱物资。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确保2024抗旱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嵩明县供水满足日常运转。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五)2021年牛栏江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项目已完工,2021年牛栏江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468.00万元,本年安排未拨付资金100.00万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项目已完工,2021年牛栏江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468.00万元,本年安排未拨付资金100.00万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六)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专项资金41.7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项目已于2022年完工,结转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专项资金41.70万元。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项目已于2022年完工,结转2021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专项资金41.70万元。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七)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金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共7个项目,保障嵩明县3个镇1个街道办共计23.4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于2025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保障23.44万人的饮水安全。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八)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63.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节水效率。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于2024年5月底,兑付完成比例,完成2024年度累计改革面积验收任务目标。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十九)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水利专项资金3.63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水利执法监督支出,定期开展水利执法,确保水利健康发展。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每月开展水利执法检查不少于8次,确保水利健康发展。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二十)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6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项目已完工,结转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1985.1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600.00万元。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项目已完工,结转八家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1985.1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600.00万元。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二十一)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专项经费52.73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推动大中型水库移民相关工作,结转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专项经费52.73万元。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推动大中型水库移民相关工作,结转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专项经费52.73万元。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二十二)2022年第二批省级库区基金维稳工作经费6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库区社会维稳,确保水库移民安置区、库区社会无恶性事件发生。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及时拨付维稳工作经费,确保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库区社会稳定,无恶性事件发生。
测算依据主要是:一级至三级指标及指标值。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行政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含人员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公用经费。
6.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事业单位支出。包含人员经费、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遗属生活补助1人及李东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机关运行经费正常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水务局资产总额43756.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77.02万元,固定资产130.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836.96万元,无形资产144.46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20766.9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35.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3200111
嵩明县水务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