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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2-83860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3 16:23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预算,支出,万元,人力资源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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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600000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嵩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9.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与仲裁院合署办公)、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独立一级预算单位);

2.嵩明县社会保险中心(独立一级预算单位);

3.嵩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独立一级预算单位);

4.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独立一级预算单位);

5.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合并人社局机关核算);

6.嵩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合并人社局机关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更加注重推动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任务。

2.以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提升民生福祉为目标,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3.以服务创新驱动,加快优质人才资源的战略性集聚为目标,更加注重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4.以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促进县城质量提升为目标,更加注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5.以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有质量的稳定增长为目标,更加注重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0.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70.34万元,增长18.35%,主要原因分析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0.00万元,事业人员公开招聘选调、基金评估、培训经费增加30.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7.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5.16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缴交保险基数增加11.82万元,事业人员公开招聘选调经费增加30.34万元,岗前培训经费增加3.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8.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7.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缴交保险基数增加。项目支出1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00万元,主要原事业人员公开招聘选调经费增加35.00万元,岗前培训经费增加3.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支出金额567.82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经费);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1.73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活动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51.6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1.48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5.20820011临时求助支出,预算支出金额0.41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党支部生活补助支出;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金额0.96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失业保险费支出;

7.21011医疗保险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46.38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8.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预算支出金额47.42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3.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0人次。减少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0.12万元,因财政资金紧缺,所以2024年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申报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414.60万元;审核确定8个项目,涉及金额34.05万元。该项目为事业人员岗前培训经费、劳动监察执法专项经费、奖励证书制作经费、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评估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专项经费、档案室搬迁费、上年度结余结转经费等。按照劳动监察条例、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条例规定要求开展此项工作,预计于2024年12月完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0.96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缴交保险基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22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87万元,固定资产30.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项,账面原值5.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600111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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