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3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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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企业: | 昆明某科技有限公司 | ||
执法人员: | 蔡易宏、黄凯 | 时间: | 2024年01月 |
执法部门名称 |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
(嵩)应急罚(2024) 1号 | ||
违法事项: | 2024年1月30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 法人员在对嵩明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 发现该厂正在从事焊接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 业)人员杨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 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 ||
处罚依据及结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昆明市应急管 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 的规定, 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2000元(贰任元整)罚 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