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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1753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9 15:50
名 称: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嵩明县城市管理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嵩明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北街县委办公区2号楼3楼;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203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嵩明县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嵩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紧紧围绕城市管理领域重点工作,聚焦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我局和局属各单位预算(决算)公开;更新机构设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编制并公开《嵩明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嵩明县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处罚、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事项、内容、时限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嵩明县城市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安排专人对嵩明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准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积极参加市级、县级组织的培训,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及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更新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由于机构改革,嵩明县城市管理局成立时间短尚未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也没有设立专用的网上综合应用平台、网络信息系统等,政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闻、简讯也是通过嵩明融媒、悦读嵩明等官方平台发布。

(五)从严从细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9.69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质量不高,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社会公众参与力度不高,发出信息互动量、反馈量少。

在今后工作中,嵩明县城市管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指导监督和培训管理,扎实践行网上群众路线,丰富互动知识库,引导业务部门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调研和政策评估,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服从管理,落实任务。严格按照关于信息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加强自检自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三审制度,把好政治关、意识形态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法律关。

(三)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相关业务处室、局直各科室的衔接沟通,推动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促进信息公开与自身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

(四)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能。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量,进一步探索多样化公开方式,使政府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