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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147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9 09:28
名 称: 嵩明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28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编制并发布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嵩明县民政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62号;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21327;传真67921327)。

一、总体情况

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年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儿童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殡葬改革、社会事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财务领域信息、机构职能信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内容。为方便群众了解民政业务,通过政务新媒体,采用图文等多种形式介绍解读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民政政策。2023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制度条规,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避免引起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以来,县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民政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工作要求,建立《嵩明县民政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制定《嵩明县民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嵩明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政府信息失泄密情况发生

(四)监督保障。民政局结合工作要求,印发了《嵩明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加工、审签、报送、登记、存档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并通过《嵩明县民政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信息搜集。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二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局的有关制度措施,及时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和各科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计收工作,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县民政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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