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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142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6 18:09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8:09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208,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1244,电子邮箱:smrs6791124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规定动作,加大主动公开。2023年以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结合人社职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围绕助企纾困政策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等对企业有真金白银帮扶的政策进行信息公开,针对就业创业关系民生事项内容进行信息公开。2023年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民办培训机构经营许可及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35条;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4条。

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申请公开。完善了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件办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审查、办理、答复等流程制度,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统一规范答复形式,答复书要素齐全,不断降低因形式、时效等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问题。2023年,县人社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完善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抓好落实并与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宣传解读的工作要求,部署政务公开及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各项重大行政决策计划,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办法,发挥仲裁、劳动监察等部门职能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进展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四)不断探索形式,构建公开平台。各类平台建设向集约化和功能化迈进,政务新媒体得到广泛应用,持续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并将稳岗就业相关板块内容整合并入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维工作,加大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方便群众更快更便捷了解到相关信息,不断优化公开途径通过多平台多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不断提升人社信息传播的广度

(五)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合规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虽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到位;二是政策宣传解读的及时性、展现形式的多样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会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从以下3个重点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压实工作责任坚决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常态化重点工作抓牢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等工作,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使各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加强培训教育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技能的掌握度和熟练度,确保工作中不出纰漏。开展专题教育,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多重审核检查的制度采取不定时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针对出现的问题引以为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