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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1360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6 16:51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6:5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202311日至20231231日数据统计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324号;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20082;传真:6792008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医保待遇享受、医保政策、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方面信息,主动回应群众疑问,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2023年,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共对外报送政府信息和约稿信息共计120 篇,新闻稿件7篇,发布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79期、嵩明融媒订阅号22

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3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

强化信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培训学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优化调整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强化网站信息内容和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及时对市医保局网站信息进行发布及维护。

(五)从严从细监督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安全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3年度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政务信息发布和更新的效率有待提升、宣传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县医保局将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改进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立足群众视角,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政策解读形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改进信息公开形式,增强医疗保障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宣传引导,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政策和医保信息,及时广泛开展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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