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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1141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6 11:30
名 称: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情况,文化旅游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1:3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2023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嵩明县文化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水真路223;邮编:651700;联系电话:67911066;传真:67911066;电子邮箱:smw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通过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专题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条,通过部门动态”“文化历史”“公共文化体育文化信息公开等专栏公开文化旅游信息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2023年,全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压紧压实信息各环节责任,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文化旅游领域栏目版块信息,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文化旅游责任栏目设置合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嵩明文旅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管理,加强文旅融合后政务新媒体资源信息的整合,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在昆明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检查中未出现单项否决或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嵩明县文化旅游局设立专门科室和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新媒体运维规范,政务公开及时全面。2023年制定《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清单》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责任公开栏目存在公开其他领域信息情况,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信息公开栏目,含有文化旅游领域日常工作信息等内容

二是在全年发布的信息、公开的内容中还存在表述错误、不当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各责任栏目应公开内容,务必做到责任栏目不该公开的绝不公开、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全局统筹协调能力,将政务公开责任压实到责任部位、压实到个人,确保责任栏目不出现长期未发布、公开内容情况。

二是进一步压实局三审三校制度责任落实,提高拟稿、校稿、审核等各个环节校审力度,切实做到表述规范化。同时,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契机,开展信息内容规范化相关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局干部职工信息编写、规范等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金额为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