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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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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2384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5 16:42
名 称: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乡村,振兴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42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嵩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11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嵩明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切实提高嵩明县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

2023年嵩明县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策文件、财政公开、政府采购、乡村振兴及通知公告等内容,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模块及时将乡村振兴政策、帮扶成效、衔接资金项目库入库及绩效目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兑付、“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嵩明县乡村振兴局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共发布信息31条(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情况。

(二)做好服务回应,处理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5种渠道畅通,全年嵩明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落实三审三校,强化信息公开管理。明确由分管副局长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审核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等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四)丰富完善信息内容,夯实平台建设。持续聚焦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围绕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不断丰富完善相关信息内容,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信息发布及时。

(五)强化平台监督保障,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办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完善政务公开的常态化管理,健全长效化的公开机制,重视发布内容的更新维护,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实用。同时,强化政务信息的正面宣传引导,以此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努力打造好便民为民平台,为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度嵩明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务网后台操作不娴熟,工作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维护运营专业技术,信息公开、运营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更新次数较少,乡村振兴实时动态未能同步更新;三是对发布的信息内容把关不严,偶尔出现错漏字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能力水平,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便民性;二是及时搜集并发布各类乡村振兴相关的政策文件、提高部门动态信息的时效性及内容质量,以便更丰富乡村振兴工作的信息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及时掌握乡村振兴动态;三是加强审核流程,对发布的信息内容一字一句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避免错字、漏字、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做到不出现内容错敏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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