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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083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5 13:52
名 称: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3:52
字号:[ ]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稳步推进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嵩明县秀嵩街37号,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21250,电子邮箱:smxkg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科工信局严格根据要求,仔细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23年底,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单位工作信息31条,财政预决算2条,行政许可1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县科工信局完善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当面、信函、传真、邮箱、线上5种方式畅通。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针对县科工信局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相关举报、行政复议案、提起行政诉讼案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和办公室运维,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帮助协作,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好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确保所公开的信息皆通过科室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多渠道公开信息。线上通过政府网站和阅读嵩明等平台公开工作信息及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线下局机关设有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一些重要通知及公示公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召开党组会向主要领导汇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工作情况。印发嵩明县科工信局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对报送数量、质量与报送时间做了要求,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底个人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向上级部门学习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本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报送信息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对各科室报送过来的信息一般都只能审核格式及错别字,在遣词用句上斟酌不够,使得所报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纳较少。

(二)下一步工作。一是着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从满足群众企业知悉权出发,精要挖掘公开信息内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政策、突出工信特色,丰富公开渠道形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和水平。二是着力强化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积极运用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助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探索建立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用好管好现有平台,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三是着力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线上线下双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发布时效性。采取更加灵活多元的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