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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30474 主题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4 14:34
名 称: 嵩明县2024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阶段入学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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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4年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阶段入学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1-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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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嵩明县202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工作,按照《昆明市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201426号)《嵩明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嵩教发〔2017115号)的规定,现将202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招收年满6周岁(2018831日以前出生)的本地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

招收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地户籍少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界定

本地户籍: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以外。

三、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薄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二)居住证明  

1.在嵩明县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可是以下两种:一是2024228日前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二是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同样有效。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内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房屋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三)务工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务工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务工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四、其他事项

(一)2017831日(含)前出生,未入学的需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二)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才可申领居住证。有就学需求的务必于2024228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否则不符合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已经有居住证的家长注意定期审查,防止过期。

(三)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由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和不符合条件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2024年招生公告为准,请关注嵩明教体微信公众号的后续通知公告,并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67914863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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