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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27300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4 11:39
名 称: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工作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3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县防震减灾局2023年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更新了组织机构设置信息,公开了责任领导、联系地址、职责职能、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主要包括防震减灾工作、公平竞争、财政预决算、审批改革、重大决策公开等事项。2023年1-12月,我局在“嵩明人民政府网”今日嵩明部门动态公开信息37篇;法人年度报告、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社会监督信息3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制定并发布《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途径、方法等,并保证线上线下5种公开渠道畅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2023年度区防震减灾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以及做好信息公开台账记录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项保密工作制定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不得公开清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本部门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层层审查后方可公开,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2023年度已公开信息未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县防震减灾信息发布主要依托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操作,及时补充完善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监督保证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利用职工会,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制度,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动态信息栏目占比比较大,年年有增加的良好局面,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实用性不强等。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在今后信息撰写方面取长补短,工作形成合力。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审核文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增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9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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