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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1-829656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2 14:21
名 称: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

嵩明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4:2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嵩明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秀嵩街71号;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20486;传真:6791198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嵩明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办的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紧扣年度工作要点,持续提升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全面化

2023年嵩明县财政局通过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700余篇。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全面深化,县级预算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实现公开面100%、及时率100%、完整性100%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意见、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平台管理,完善申请办理协办机制、实现规范化流程,积极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县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不得公开清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控发布的信息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公开的信息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推进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确保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完成基本目录编制和公开。落实各季度政务公开检查整改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查找发布内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完成整改。及时完成网站错敏词修改,保障栏目正常更新运维,确保栏目开设规范,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及时转载中央和省市重大活动、重要决策,积极发布财政系统重要政策、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提高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未发现有个人身份证、手机号等标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还需拓展,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优化。二是政务公开机制还需完善,利企惠民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安全防护还需加固,舆情防范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二)下步工作计划。一是紧扣重点任务,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及时规范、完整准确地做好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宣传,不断扩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协同一体推进。完善信息审核、平台管理、部门协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互动回应,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强化信息安全,严防舆情炒作。严格对外发布信息的联动审核和风险研判,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舆情走势,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金额为0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