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19〕18号)精神,加强教育行政监督,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保障教育目标全面实现,嵩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督评幼儿园
1.良好幼儿园:2所
嵩明县龙保馨苑幼儿园
嵩明县嵩阳街道雅贝幼儿园
2.达标幼儿园:4所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大桥园区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秧田园区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甸丰园区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福海园区
二、复评幼儿园
达标幼儿园:3所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幼儿园保旺园区
嵩明县小街镇阿古龙幼儿园
嵩明县杨林镇云林幼儿园
以上评估结果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1月10日(节假日除外),共7天。
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嵩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意见反映电话:0871-67912200、0871-67920892。
嵩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