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的公示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文件要求,嵩明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使用如下:
1、2020年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截止2023年12月21日存量7笔,余额143,000.00元,均为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75%,自上季度贴息日2023年9月21日至本季度结息日2023年12月21日,按实有天数计算,应支付贴息资金759.35元;
2、2021年累计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截止2023年12月21日存量6笔,余额159,000.00元,均为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65%,自上季度贴息日2023年9月21日至本季度结息日2023年12月21日,共计贴息天数91天,应支付贴息资金1,868.92元;
3、2022年累计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截止2023年12月21日共102笔,余额4,250,000.00元。2022年5月以前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6%,5月至8月22日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45%,1年以内(含)期限执行利率3.7%,8月23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3%,1年以内(含)期限执行利率3.65%,自上季度贴息日2023年9月21日至本季度结息日2023年12月21日,共计贴息天数91天,应支付贴息资金47,613.34元;
4、2023年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截止2023年12月21日存量127笔,余额5,870,000.00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3%,1年以内(含)期限执行利率3.65%;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8月21日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2%,1年以内(含)期限执行利率3.55%;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12月21日发放1年以上期限执行利率4.2%,1年以内(含)期限执行利率3.45%;自上季度贴息日2023年9月21日至本季度结息日2023年12月21日,按实有天数计算,应支付贴息资金56,982.69元;
以上四项需拨兑现贴息合计107224.3元。现将嵩明县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四季度贴息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嵩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联系人:马继勇 监督联系电话:0871-67911175,12317)
附件:嵩明县2020至2023年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四季度贴息入账明细表
嵩明县2020至2023年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四季度贴息入账明细表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