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告。
一、计划安排项目建设内容
(一)嵩明县小街镇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牛足村委会人畜饮水提升工程:①牛足村小组取水口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管道1000m,②山口村小组架设自来水管道4500米,③胜足村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5000m,④山冲村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1500m,⑤柏枝箐小组建设20m³沉淀池一个,架设自来水管道3000m。4个沉淀池预计建设资金16万,架设管道15000m预计建设资金37.5万,预计总投资53.5万。2.福海村委会农田灌溉补水工程:改建兴村下段灌溉沟渠约 1000m,净宽 2 m,灌溉沟渠开挖1500m³,新建毛石挡土墙2400m³,新建抽水房约30 ㎡,100m³灌溉水池一座,抽水泵2台,预计总投资108.3万元。3.五条沟村和美村庄建设工程:①农田灌溉补水工程,预计投资240万元;②农产品分拣中心,晾晒场建设,预计投资230万元;③村内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预计投资160万元;④美丽村庄建设工程,打造庭院经济、美丽庭院,预计投资160万元;⑤优化村内公共设施。预计投资80万元。预计总投资87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031.8万元,受益脱贫人口147人。
(二)嵩阳街道新春邑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农产品分拣车间建设,①钢结构厂房2640㎡,概算投资160万元;②场地硬化4706㎡,概算投资60万元;③土方回填1648㎡,概算投资10万元;④钢筋混凝土挡土墙300㎡,概算投资26万元;蔬菜储存冷库1440㎡,概算投资200万元;抽真空设备1套,概算投资50万元。资金预算506万元。2.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①土地报批费用,概算50万元。②有机蔬菜种植1500亩(建设育苗大棚50亩、土地整理、管网建设),③附属设施建设,概算投资54万元,其中:办公区域用房(砖混)200㎡,概算投资30万元;围墙建设480m,概算投资24万元。自筹及其它资金投入61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116万元,受益脱贫人口38人。
(三)嵩阳街道大营居委会民族特色美食街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1.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新建商业街,整体打造集特色餐饮、民族美食、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民族特色美食街区。项目建设规划占地约9142.81㎡(13.71亩),由新建商业街、道路建设等部分组成。新建建筑面积:3028.20㎡;建筑高度12m;新中式风格,概算投资650万元。2.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①拆除西北侧两栋一层砖房(建筑面积约345.25㎡),后期打造停车场。②辅助工程:雨污管网、道路、停车场等。以上部分由社区自筹69.06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719.06万元,项目受益脱贫人口43人。
(四)嵩明县嵩阳街道雷打坑现代种植园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一、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1.高效节水管网改造:土地整理300亩,节水管网建设9.8㎞,资金预算304万元;2.新增饮用水源管网建设12㎞,资金预算279万元;3.道路建设3.4㎞,资金预算268万元;以上涉农部分申请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851万元。二、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1.村民活动场地改造:利用闲置空地1900㎡改造,资金预算:175万元;
2.闲置老房子进行改造,分为3个区域进行改造,第一个区域改造3幢老房子约1500㎡作为综合书院,主要功能为中老年人琴棋书画等培训中心,资金预算105万元;第二个区域改造3幢老房子约1000㎡作为农耕文化及农产品销售区域,集参观、休闲、农产品销售为一体,资金预算110万元;第三个区域,改造3幢老房子约900㎡,引入(黄家医圈中医馆)聚医疗、养生为一体,资金预算145万元;资金合计预算360万元;以上自筹资金合计:535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386万元,项目受益脱贫人口40人。
(五)杨林镇新村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4789.97㎡(7.18 亩),钢结构厂房2343.49㎡、水泵房217.28㎡、值班室28.32㎡、公厕55.66㎡、室外附属2200㎡、室外变压器及室外高压电缆、室外给水引入等基础配套工程。本项目分拣中心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向上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51.74万元,村级自筹52.26万元,共704万元用于分拣中心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其中自筹部分用于公厕费用22.26万元及土地费用30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704万元,受益脱贫人口43人。
(六)杨林镇核桃村物联网智能化菇房种植食用菌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核桃村,利用闲置村客堂、农产品交易市场空余2/3的钢架厂房约1065㎡改造物联网智能菇房,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备购买安装,概算投资62.5万元。包括恒温机组6万/套、智能控制系统1.4万/套、雾化加湿系统1.6万/套、喷淋系统1万/套、补光系统0.6万/套、通风系统0.4万/套,宽1.5米高2米的4层钢架菇架800元/米等,概算投资62.5万元。②房屋保温改造,概算投资7.5万元。使用100mm厚聚氨酯彩钢保温板,对房屋墙体进行保温改造,概算投资7.5万元。③村级自筹资金38.3万元,用于种植点房屋前期改造、水电安装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08.3万元,受益脱贫人口342人。
(七)杨林镇落水洞村物联网智能化菇房种植食用菌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落水洞村,利用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约652㎡改造物联网智能菇房,主要建设内容为:①设备购买安装,概算投资52.5万元。包括恒温机组6万/套、智能控制系统1.4万/套、雾化加湿系统1.6万/套、喷淋系统1万/套、补光系统0.6万/套、通风系统0.4万/套,宽1.5米高2米的4层钢架菇架800元/米等,概算投资52.5万元。②房屋保温改造,概算投资17.5万元。使用100mm厚聚氨酯彩钢保温板,对房屋墙体进行保温改造,概算投资17.5万元。③村级自筹资金17.5万元,用于种植点房屋前期改造、水电安装等。项目概算总投资87.5万元,受益脱贫人口252人。
(八)杨林镇官渡社区田园综合体二期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一)对龙河河梗加固修缮项目。1、对现有龙河河梗路面进行提升改造,在不改变现状的前提下,铺设沙和瓜子石,铺设面积约3200㎡,预估造价约30元/㎡,需投资9.6万元。另在路面中间铺设1.2M宽的透水砖,铺设面积约1400㎡,预估造价约100元/㎡,需投资14万元;2、依托稻田布局,对河梗斜坡进行修缮加固,计划实施苗木种植,种植四季交替作物及苗木,斜坡换填及找平面积约3000㎡,预估造价约30元/㎡,需投资9万元;斜坡作物及苗木种植面积约3000㎡,预估造价约100元/㎡,需投资30万元;3、耕种管护台三座(大),预估造价约4万元/座,需投资12万元;耕种管护台(中),预估造价约3万元/个,需投资30万元。4、对现有电线电杆进行改造升级(含机耕路蔬菜种植户低压电线电杆),取消水泥电杆,电线电缆通过套管后埋入河梗一侧,预计投资70万元。(二)机耕道路加固修缮项目。1、机耕道路除满足农用机械通行外,结合通行需要,对机耕道路实施提升改造,在路面中间铺设1.2M宽的透水砖,铺设面积约1200㎡,预估造价约100元/㎡,需投资12万元;2、现有机耕道路两侧只有少量树木,计划对机耕道路两侧进行苗木种植,利于保土固土(含对龙河河梗),对龙河河梗一侧和机耕道路两侧种植树木,种植树种结合保土固土和文化活动需要,计划种植420棵,预估造价约800元/棵,需投资33.6万元。(三)排水沟挡墙加固项目。结合现有沟渠现状,计划将水稻种植区域两侧现有沟渠优化提升,进行两面光沟建设,前期工程施工费预计3万元,挡墙加固约1800/m³,预估造价约450元/m³,需投资84.3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304.5万元。
(九)太平龙社区农产品分拣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太平龙社区农产品分拣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48.65㎡(约13亩),总建筑面积5660.23㎡,项目总投资预算1086.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一、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1.库房建设,建筑面积5219.35㎡,地上一层,层高为9m,钢结构;2.消防水池建设,建筑面积为194.4㎡,地上一层,层高为4.5m,框架结构;3.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围墙650㎡,排水沟850㎡,道路、场面回填压实硬化(厚度0.2米)2000㎡。二、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1.办公楼建设,建筑面积206.04㎡,地上一层,层高为3.6m,砖混结构;2.公厕建设,建筑面积为40.44㎡,地上一层,层高为3.3m,砖混结构;3.景观绿化工程1297.3㎡,地面小车停车位12辆,大车停车位4辆等配套附属设施。以上部分由太平龙社区及桥头小组自筹208.7万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086.68万元,受益脱贫人口20人。
(十)牛栏江镇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一、财政衔接资金建设内容。1.庭院经济示范区,由下马坊村委会蔡家村→白龙桥→上马坊村委会李少竹故居,沿线打造庭院美食、庭院种养体验、庭院采摘、庭院手工体验展示、庭院民俗表演及展示、农村别墅庭院景观展示。2.绿色蔬菜种植区,在上马坊村委会、下马坊村委会规划土地80余亩,打造绿色蔬菜种植区。3.村庄饮水提升改在工程,对村庄现有的沟渠、水井进行提升改造,盘活村内水资源。二、自筹及其它资金建设内容。1.乡村剧院,依托闲置的老学校打造乡村剧院,以表演展示本土戏剧为主,例如:滇剧、云南花灯戏、昆明曲剧等。2.乡情馆,依托上马坊李家大院、李少竹故居、云南大学嵩明分校旧址打造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主题乡情馆。以上部分计划使用自筹资金653.58万元进行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453.58万元,受益脱贫人口11人。
(十一)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放贷款贴息
项目实施内容:截至2023年10月25日,嵩明县2021-2023年累计发放存量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237户,放贷金额1082.5万元,2024年计划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待市级下达确定。预计需要贴息资金55万元,受益脱贫户及监测对象1200人。
(十二)2024年“雨露计划”学生补助
项目实施内容: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500元),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2000元),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2024年嵩明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助春、秋两季预计补助160人35万元。
(十三)嵩明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对全县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含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城市水厂)进行水质检测,每年枯水期及丰水期各一次,共计370份水样,每份水样检测费1000元,共需37万元。
(十四)2024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昆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跨省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补助,由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提供劳动合同(协议)、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等申报材料,以及填写申报表提出申请,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镇(街道)上报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后,县乡村振兴局按规定将补助金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2024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预计需要补助资金6.5万元。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县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各项目实施村组要负责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做好公益设施的后续管理工作。三是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附件4)相关参考模板和项目台账资料清单,及时收集、整理和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绩效监控、资金使用及报账等相关资料,做到一项目一台账,确保项目完工后通过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价检查。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农〔2022〕23号)、《嵩明县财政局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嵩明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嵩财农〔2023〕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公开公示制度,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等有关要求,完善前期准备和设计,强化用地保障,规范招投标管理,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于2024年度建设完成。简化报账流程,根据序时进度目标要求按月完成资金支出进度,年度内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00%,结转结余资金为零,如出现结余结转资金,将按有关规定收回,上报县人民政府重新安排使用。严格执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按中标合同约定上缴质量保证金。
(四)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根据《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办〔2020〕43号)文件要求,镇(街道)是本区域内财政衔接资金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资产后续管理、资产登记、收益分配、效益发挥、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建立运营管护方案,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运营管护模式,避免项目资产闲置,保障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可持续发展,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好镇(街道)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三、加强项目公示公告
各镇(街道)要认真执行公开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到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和工程、财务结算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群众对公告公示无异议后,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碑。
本次嵩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至12月20日,如对嵩明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嵩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0871—67911175,12317
嵩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