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嵩明县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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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嵩明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嵩审报[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专项债券专户管理”的整改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以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于2023年4月18日将《关于请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的函》、《关于请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对专项债券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的函》发送至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和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要求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不足,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要求,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遵守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规定,开立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对资金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项使用。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嵩明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