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嵩明县组织部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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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3〕4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3〕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昆财农〔2023〕85号)等文件,为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首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财政局联系。
特此公告。
嵩明县财政局嵩明县组织部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