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及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及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嵩审报〔2023〕9号)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县财政局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转 2 年以上的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缴国库统筹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8月30日将财政局农业科财政专户结转2年以上资金全额缴入县本级国库。今后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及时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对财政专户结转2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依规上缴国库统筹使用。
二、财政对外借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分析财政借款情况,完善财政往来款项台账;二是加强借垫款催收力度,再次发出财政借款催收函,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定期催收工作,开展定期催收;三是针对不同借垫款情况制定消化计划和措施;四是严控新增对外借款,县财政原则上不对外借垫款项,县政府明确必须财政借垫款项的将进一步健全审批手续。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财政已于2023年一季度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非税收入缴入本级金库。
四、开设偿债准备金专户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县财政局已对预算科偿债准备金专户资金进行清理,计划清理完毕将账户结余资金上缴国库,解决专户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问题。
嵩明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