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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牛栏江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牛栏江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及工作透明度,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公布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

(二)统一规范,分级编制。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示范文本和统一的政府信息分类及填报,做到规范填报并依法公开。

(三)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四)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镇工作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三、 公开内容权属

(一)信息类别:机构、领导信息。公开本级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办公室负责)

(二)信息类别:法规文件。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司法所负责)

(三)信息类别:新闻发布。通过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信息类别:财务信息。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大(中)型设备招投标和采购信息,公开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购置、维修用品等费用的使用情况等。(财政所负责)

四、 公开程序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并报送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初审: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保密审查:办公室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审核:分管局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

(五)公开:局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形式予以公开;

五、 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市局及时调整充实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决策。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察、考评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县委县政府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对未按规定公开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三)完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和具体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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