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佳和燃气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手续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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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嵩明佳和燃气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手续的批复》(嵩政复〔2023〕160号)文件批准,同意嵩明佳和燃气有限公司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变更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嵩明佳和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嵩明县杨桥街道矣铎社区居民委员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云(2023)嵩明县不动产权第0004978号),面积为3796.54平方米,根据《嵩明佳和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改扩建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用地性质变更)》(嵩规条件(2023)009号),该地块用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供燃气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3.7年,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为12.8816万元。
现将出让供地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如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嵩明县自然资源。
(联系人及电话:金付秋,0871-6791244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