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关于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01 10:41
字号:[
大
中
小
]
嵩明县公安局关于罚没财物处置的情况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按规定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申领《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票据,实行罚缴分离,罚没款直接缴入嵩明县财政局国家金库。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嵩明县公安局罚没款收入共26600946.75元,已全额缴入嵩明县财政局国家金库。
嵩明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