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2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嵩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云南省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和标准》、《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相关要求。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与石林县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嵩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委托协议书》,由石林县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根据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进行补助。2022年石林县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病死畜禽折算617.5头猪,其中:猪合计536头,折算505.5头猪,1月龄以上475头,1月龄以下61头2头猪折1头;牛20头,折算100头猪,1头牛折算5头猪;羊37头,折算12头猪,3只羊折算1头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中央财政60元/头,省级补助10元/头,市、县补助5元/头。现给予拨付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资金37050元(617.5(折算)*60元/头=37050元),省级省级配套补助资金6175元(617.5头*10元/头=6175元),合计43225元。现将该项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4日。若对此有异议,请及时向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7921232。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