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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70882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7 14:46
名 称: 嵩明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50-4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项目,整改,情况,进行

嵩明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的第50-4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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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21〕10号)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已按要求完成了第50-4项,云南省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反馈的问题

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二、 整改目标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和排放达到国际强制性标准。

三、 整改措施

1. 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指标,加强督促指导,压紧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对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约谈,确保年度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2. 对全县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六个行业存量,以及在建、拟建“两高”项目进行全面逐一梳理排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排放行为依法给予坚决制止,并建立动态化清单管理机制。

3. 根据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统一部署,对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4. 对能耗和排放达不到国家强制标准的项目,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未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改。

5. 2023年底前,积极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低碳改造,推进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实施一批节能低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工业企业节水能力提升建设。积极开展各年度节能和环保执法,确保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 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印发了《嵩明县2022年节能工作要点》,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各镇(街道)、园区及县级各责任单位。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镇(街道)、园区、责任单位年度差别化考核,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以确保完成2022年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2022年,嵩明县能源消费总量为56.23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2.6%,已圆满完成市级下达我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2.5%的目标任务。

(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通过召开县委、县政府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研究部署重点任务。组建嵩明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对《云南省“两高”项目核查工作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的12家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整改。对未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进行分类清理整顿,违规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建,违规建成投产的项目一律停产。依法依规对超产能、超能耗项目进行整改。开展违规“两高”项目清理专项行动,停建整改节能审查违规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三)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

积极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工艺,加大短流程锻造、电机变频改造、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工业余热及污水综合运用等核心技术推广应用,加快化工、建材、钢铁等老式产业节能改造升级步伐。环绕重点公司和新兴产业,立足节能、节水、资源综合运用、清洁生产等政策,抓好项目发掘、储备、包装工作,保证在争取节能政策支持上获得新突破。开展重点用能工业企业2022年节能重点工作摸底和2022年工业企业节能诊断需求调查工作,对接市工信局、联系云南汇能科技有限公司指导康师傅饮品和康师傅方便面两家公司开展了工业企业节能诊断工作。

(四)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贯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严把项目能耗准入关,对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根据《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指南》,对凡符合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件的审批、核准项目,要求实施单位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新建项目必须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才能进行立项备案,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环评通不过的项目以及对未进行节能评估、评估不达标、未能通过审查、未进行节能登记的项目,一律不审批、核准。

(五)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制定了《嵩明县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围绕“两高”行业,结合嵩明县产业发展实际,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其中:钢铁以炼钢、炼铁、铁合金为重点,有色金属以电解铝、铜铅锌锡冶炼等为重点,石化化工以焦炭、电石、黄磷、烧碱为重点,建材以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粉磨站、石灰为重点,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加快我县存量产能改造提升,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多次组织各镇(街道)、杨林经开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技术类、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未发现全县辖区内存在落后产能。

五、 现场复核情况

经自检自查,我县已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落实。

六、 满意度调查情况

未开展

七、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八、 责任追究情况

九、 自查自验情况

2023年3月24日,我县组织了自查自验,经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整改目标已达到,问题已得到解决,同意通过验收。

十、 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未收到群众意见建议。

十一、 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对我县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对部分高耗能在建项目节能措施落实提出要求。二是加强“两高”项目管控。认真开展“两高”项目摸底核查工作,严控拟建“两高”项目准入。三是持续做好节能审查监察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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