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801000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为一般基层的中心卫生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护理,院前急救巡回医疗,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我院从事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药品市场监管”的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主管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2、以《嵩明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为标准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3、为辖区居民及流动人口提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
4、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行业的职业准则和行风建设标准,坚持院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医务科、医技科、公共卫生科、药剂科、财务科、行政后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9,229,269.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0,135.71元,占总收入的46.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892,388.7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1.4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6,745.04元,占总收入的1.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29,548.01元,下降14.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65,725.32元,增长90.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药物制度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财政部门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到单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258,955.24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住院病人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7,136,318.09元,下降9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药物制度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财政部门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到单位,不由主管局转拨,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2,439,86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5,358.30元,占总支出的72.53%;项目支出6,164,510.12元,占总支出的27.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2,488.85元,增长14.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6,585.70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的非财政拨款结转于2022年使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94,096.85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未进行年度考核,经费未拨付,导致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75,358.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9,329.07元,占基本支出的3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36,029.23元,占基本支出的65.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64,510.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市政协提案办理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新冠疫情防疫物资;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576,226.65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设备、专用材料购置及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441,008.3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奖代补第一批市级补助支出37,275.15元,主要用于购买疫苗接种耗材;2021年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0,135.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97%。与上年相比增加3,219,839.80元,增长55.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药物制度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财政部门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拨付到单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81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455.0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60.58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199,378.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00,38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主要用于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75,514.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9,871.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1,350.00元、资本性支出3,65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449,9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在编实有车辆为2辆未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进行支出,原因是我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救护车运行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均由单位事业收入资金支出,所以我单位没有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2,533,557.80元,其中,流动资产6,269,275.60元,固定资产14,154,28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2,796.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9,910.66元,流动资产减少1,032,707.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801111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25020158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