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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7029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7 09:03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健康,卫生,预算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7 09:0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1000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医疗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完成0.4亿元,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速达15%”完成情况:医疗卫生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完成4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完成目标;当期卫生和社会工作工资总额现价增速达17%,目标完成率113.3%

2.昆明市下达任务指标“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卫生健康工作”完成情况:嵩明县完成市级专家组2次考核验收,达到国家C级标准。

3.立足防管结合,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用心用情用力,坚决守好抗疫“责任田”。组建由公卫人员、公安人员、属地综合协调人员组成的流调队伍25支共100人,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组建由全县20余家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组成的核酸采样队伍,积极开展声智系统录入和标准化采样流程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保障核酸检测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协调协作协同,坚决筑牢抗疫“防火墙”。统筹卫健、公安、工信三方力量,积极运用大数据支撑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做到人数、人头、位置、管控情况“四个查清”。累计登记市外入嵩人员121238人次,其中,省内其他州市入嵩102719人次,省外入嵩18519人次。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启用及储备隔离场所共10个,房间数1503个。组建隔离观察场所专班16组,9个常规轮换组,7个应急专班组。目前,累计隔离2185人,已解除隔离2严格执行公共场所、特殊场所、重点场所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排查管控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新疆、海南、西藏等中高风险地区入嵩52968人。084人,现有入境隔离人员101人。三是细心细致细微,坚决织密抗疫“防护网”。

4.立足专精结合,持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年度辖区内活产数2212人,共访视新生儿2196人,新生儿访视率99.28%;孕12周前孕产妇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2006人,早孕检测率91.51%;产后访视2190人,产后访视率99.01%;规范管理孕产妇1983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89.65%;高危孕产妇349人,管理高危孕产妇349人,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100%。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管,严格各项采购指标,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截至目前,3所县级公立医院累计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为233.127万元。三是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嵩明县乡村医生182人,执业率为43.96%,组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到昆明进行技能培训,共培训8人。四是全县累计慰问计生特殊家庭50户,累计发放慰问品合计5000余元;发放宣传材料及环保袋5500余份,开展义诊服务256人次;完成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奖优免补资格审核确认15606人,确认奖励扶助金额638.716万元。

5.立足研实结合,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县人民医院可通过“滇医通”进行预约挂号,可通过扫描健康码方式进行核酸检测登记,县中医医院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缴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县妇健中心三家二级公立医院电子健康码医院受理及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挂号平台已在开展升级改造,确保正常运行。

6.立足防治结合,持续做好艾滋病管理工作。制定《嵩明县2022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22嵩明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持续开展好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及筛查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县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129089人份,占常住人口的41.1%;完成省级暗娼哨点(100人)监测,完成婚前保健人群检测(2804人),婚检率102.10%,完成孕产妇检测(3110人),“三病”检测率为100%,均按要求完成指标;2022年实施母婴阻断6人,母婴阻断率100%。自我县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至今,HIV阳性孕产妇所产婴儿检测结果阴性率98.2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续巩固“三个90%”目标,发现率90.4%559/618),治疗覆盖率94.4%528/559),治疗有效率98.0%。实现病例报告率100%,新建偏远乡镇梅毒定点医疗机构。经县防艾办筛选,嵩明县人民医院皮肤科定为性病规范化示范门诊,牛栏江卫生院定为梅毒定点医疗机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分别是:

1.办公室

2.人事科

3.医政与法制监督科

4.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5.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7.医改与药政科

8.中医科

9.大健康科

所属单位1个,为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未独立核算,并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未独立核算,并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核算),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2.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未独立核算,并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5.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收入合计6811.11万元相比,减少4665.90万元,下降68.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5.90万元,下降68.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不变;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不变;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不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不变;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不变。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是上级补助的项目经费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到项目单位,不再由县卫生健康局转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5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45万元,占总支出的39.89%;项目支出1298.23万元,占总支出的60.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43.77万元,下降69.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90万元,下降4.8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和退休;项目支出减少4799.97元,下降78.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上级补助项目经费由县卫生健康局转拨,本年度由财政直接下达指标到项目单位,不在由县卫生健康局转拨;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不变;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不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不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1.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8.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8.2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我县A类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补助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1293.21万元,其中:

一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9.51万元,主要国家卫生县城巩固和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奖励补助。

二是公立医院154万元,其中:“综合医院”54万元为县二院人员经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0万元为县级医疗机构五大中心建设经费。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6.0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

四是公共卫生439.06万元,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6.9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42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84.84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89万元。

五是计划生育事务621.3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

六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2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人才培养、妇幼健康项目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项目经费减少的原因是:本度根据上级要求,与财政联合下达指标,不再由县卫生健康局转拨付;只有少数项目仍由县卫生健康局代为转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843.77万元,下降69.16%,主要原因是本度与财政联合下达指标,不再由县卫生健康局转拨付,而是由财政直接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补助我县A类集中隔离观察场所补助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6%。主要用于卫健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部分津贴补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行政机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求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卫健机关在职人员公积金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0.00万元,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应急和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万元,与上年58.49万元相比,减少5.38万元,下降9.20%,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和退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及办公业务的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4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6.57万元,固定资产62.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1316.7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四、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五、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七、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11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2023102509324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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