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9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政治引领,不断推动构建统战工作“大格局”
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将统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等重要内容,2022年县委常委会学习、研究统战工作8次,组织召开嵩明县2022年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统战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统战工作。二是召开中共嵩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发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参谋、组织、协调、督促作用。研究印发《嵩明县“嵩盟同心”精品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等文件,以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精品的计划进程,立足嵩明统战工作实际,夯实统战各项任务基础,为实现各领域出精品典型提供支撑。三是组织进行民营经济、新阶联工作等专题调研、活动13次,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四是组织召开县委统战工作会、县委民族工作会、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聚焦新时代统战工作的“纲”和“魂”,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积极引导全县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嵩明县广大统一战线领域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六是联合组织部门夯实基层统战力量配备,明确宣传委员兼任统战委员,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根据各村“大岗位”制分工,明确一人兼任统战联络员,为推进新时期全县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和人员保障。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助力经济社会“大发展”
一是印发《云南省中小微初创企业合规管理手册》、《招商引资政策摘编》等涉企政策汇编共3000余份,线下宣讲涉企政策4场次使450余名企业家受益。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共走访企业商会63家;33名县级领导干部“定点定人定责”网格化包保服务115家企业;组织各类政企、银企等座谈会2次,共解答和办结企业反映贷款、融资等方面的困难问题2个,帮助27户民营企业申请创业贷款510万元;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2场,服务200余人,推动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二是组织召开2022年新阶联工作会议,对新阶联统战工作进行谋划部署。三是嵩明县新阶联开展慰问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捐赠物资,展现嵩明县新阶联义利兼顾、担当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四是联合昆明城市学院等重点院校开展“同心向党·寻美嵩明”系列活动,以“大手拉小手”的联谊形式,借助党外知识分子、新阶联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资源优势,通过参观高校、学习互动、捐赠学习用品的方式助力嵩明县部分乡村小学学生开拓视野,进一步筑牢统战校地合作工作格局。五是走访慰问我县台企,宣传惠台78条政策,协调解决困难,服务台资企业发展,做好“双百计划”困难归侨侨眷帮扶工作,补助慰问金5400元,联合昆明市台侨联、昆明友谊医院医疗队到嵩阳街道东北街社区开展了送医送药、爱心义诊服务群众活动让200余名台属侨眷和群众受益。
3.发挥智力优势,汇聚力量,不断增强团结奋斗“大共识”
一是组织召开“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动员会、“嵩盟同心”精品工程讨论会等,立足职能职责,在“大讨论大竞赛”中始终围绕赛道核心,找准切入点,全力推动统战民宗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积极推荐2名新阶联代表作为市级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160余名党外代表人士作为县级政协委员候选人,人员类别包括少数民族、宗教界、民营经济人士、民主党派、新阶联代表等,最大范围优化了覆盖界别、人员结构,换届后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意愿及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党外政协委员提案统计有60余件。三是组织开展“协商在基层·古盟台下话团结”活动,邀请各类代表齐聚一堂,在古盟台下共话民族团结,为全县创建工作出谋划策。四是组织我县台属侨眷开展“喜迎二十大·台侨共叙爱国情”活动,进一步引导台属侨眷统一思想共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五是动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投稿参加“春融同心向未来——2022年昆明市统一战线喜迎二十大主题作品展”,我县共有两人两幅书法作品入选。六是制定印发《嵩明县关于2021—2025年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分类别、有重点做好党外人士思想引领、服务建设工作。
4.全面统筹,分类施策,努力促进统一战线“大团结”
一是为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嵩明县新阶联与昆明城市学院整合资源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平台,开展招聘会、直播带岗等系列活动为2022届毕业生提供500余个岗位。二是实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和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补助中央、省市级资金415万余元,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做好民族宗教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专项调研1次,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查确认和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落实少数民族教育扶持政策。四是以“嵩盟同心·和谐同行”为主题,用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民族团结进步高校创建联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双融双促”结对联谊机制等“三个首创”,提炼升华“135”工作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10+N”品牌活动,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新增省级示范单位3个,市级示范单位43个,把创建工作向行业、领域拓展,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示范创建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科、民族科、宗教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09,23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9,239.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37,419.61元,下降28.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537,419.61元,下降28.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09,239.90元。其中:基本支出3,243,688.99元,占总支出的28.43%;项目支出8,165,550.91元,占总支出的71.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37,419.61元,下降28.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17,176.41元,下降40.60%;项目支出减少2,320,243.20元,下降22.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3,688.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39,422.56元,占基本支出的93.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266.43元,占基本支出的6.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65,550.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开支:1、2022年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200,000.00元;2、宗教专项工作资金2,013,225.86元;3、民宗工作经费26,449.60元;4、2022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工作经费821,594.00元;5、2021年统战工作经费23,800.70元;6、双百计划全市困难归侨侨眷帮扶经费5,400.00元;7、宗教专项工作资金1,475,080.75元;8、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保障因素)补助资金50,000.00元;9、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270,000.00元;10、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00元;11、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80,000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圆满完成2022年8个市级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和3个中央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牛栏江镇老猴街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村内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1,200,000.00元;实施嵩阳街道回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完成杨林镇云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村内排水沟项目建设,补助项目资金500,000.00元;在大湾民族特色村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50,000.00元;完成东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项目建设,在兰茂、龙泉、嵩阳、回辉、杨桥、文苑等6个社区建设“一家亲工作站”6个,帮助小街镇积德村委会开展民族体育运动馆和宗教场所示范创建展览室建设,补助市级民宗专项资金800,000.00元、省级民宗专项资金50,000.00元;完成大湾民族特色村村内亮化工程和杨林镇云林村科技文化活动室提升改造工程,补助市级民宗专项资金180,000元,以项目实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真正实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9,239.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537,419.61元,下降28.4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由于上级补助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05,86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55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9%。主要用于民族地区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7,8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9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95.1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9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95.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95.89元,增长1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95.89元,增长1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零部件老化严重,维修频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266.4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03,245.44元,下降92.9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公用经费开支包含一般项目经费,支出数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577,348.04元,其中,流动资产386,487.86元,固定资产190,860.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34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720.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7,8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9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