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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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党史工作的有关规定、决策和措施,充分发挥史志部门“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2.制定本县地方志和党史工作规划、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史志工作的开展。
3.组织编写和出版地情丛书、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党史资料。
4.搜集、保存地方史志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史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5.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部署和史志征编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重点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高质量完成年鉴编纂工作。对《嵩明年鉴(2022)》编纂框架进行科学调整,明确编辑任务和责任人,细化工作责任,加强与供稿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年鉴材料收资工作,注重编纂质量,完成65万字《嵩明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2.做好省、市年鉴所需资料的编纂工作。完成2022年版《昆明年鉴》《云南年鉴》嵩明篇所需资料编写上报,共计2万余字。
3.加强对部门志、村志的编纂指导工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对《嵩明环保志》《东村村志》《嵩明地名志》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嵩明环保》已正式出版。
4.开展嵩明党史大事记摘编工作。完成2021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历史大事记》嵩明篇的摘编上报工作,共计1万余字。完成2022年1至12月嵩明党史大事记的摘编工作。
5.精心撰写报送党史专题资料。组织编撰《口述昆明(第十六辑)—喜迎党的二十大奋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专题征稿3篇,并按时上报市委党史研究室。
6.完成《2021年昆明市委执政纪要》嵩明部分撰写任务,并报县委办审核上报。
7.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到市级专项资金9万元,组织实施东村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建设红军长征过嵩明纪念馆。今年已完成第一期新建项目房屋主体工程建设,指导东村组织召开了红军长征纪念馆设计思路研讨会,启动第二期展馆布展工作。积极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灵云山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工作。
8.发挥资政育人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嵩明党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宣讲。充分利用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军长征纪念塔,先后为省、市、县20家党组织300余名党员讲授红军长征两次经过嵩明、红军长征纪念塔修建、东村红军标语等史实,让党员们重温红色历史,感悟红色精神,传承好红色基因。
9.开展党史进农家书屋活动,为小街镇甸丰村委会甸尾上村蓬荜泽乡村书屋捐赠《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历史大事记》《嵩明县志》《嵩明年鉴》等党史资料53本(部),让群众就近就便认识党史、学习党史、了解党史。
10.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深入到挂钩联系的云林村开展宣讲活动1次神,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1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修改完善了《中共嵩明县委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明确了史志工作议事规则、内容和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县委党史县志办议事决策,推进党史研究和地方志工作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全年召开室务会4次,集体讨论研究项目资金申报、购买办公设备、内部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11项。加强党员队伍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3次,组织党员学习违纪典型案例7次,为党员上廉政党课2次。加强党员廉政警示教育,组织集中收看了《寄居蟹》等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教育党员,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严守党规党纪。
12.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员会、每周职工会、室务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全年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30余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组织开展共享式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党员开展志愿者服务5次,7名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均达到6小时以上。
13.扎实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激活史志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发展,认真履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职责使命,开展作风革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制定了《嵩明县委党史县志办内部管理规定》,建立机关学习、工作、会议、考勤、卫生、财务、印章管理等十二个内部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使干部素质有新提升、作风有新气象、工作有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嵩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党史科、县志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7,071.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071.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6,386.41元,增长1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386.41元,增长13.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有上年结转的同级补助收入29,418.12元,以及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2.上年度嵩明农业农村局拨入宣传补助经费30,000.00元,花卉园区拨入宣传补助经费20,000.00元,本年度没有补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7,669.81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887.81元,占总支出的90.41%;项目支出188,782.00元,占总支出的9.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965.37元,增长12.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83.37元,增长1.44%;项目支出增加188,782.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2.2021年决算数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并核算,2022年项目支出列出明细核算,所以2022年项目支出全额增加,综合支出2022年比2021年增加213,965.3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8,887.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7,237.5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650.29元,占基本支出的7.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78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开支:1、《嵩明年鉴》出版印刷县委执政纪要等经费98,782.00元;2、东村红军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90,000.00元。项目开展情况:1、做好省、市年鉴所需资料的编纂工作。完成2022年版《昆明年鉴》《云南年鉴》嵩明篇所需资料编写上报,共计2万余字。2、组织实施东村红军标语革命遗址保护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积极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灵云山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7,669.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4,547.25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上年结转的同级补助收入29,418.12元,以及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5,98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97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50.2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450.78元,下降43.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部分开支是从单位自有资金,项目资金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51,894.99元、印刷费381.78元、电费1,385.44元。邮电费2,388.00元、培训费7,000.08元、福利费16,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1,8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8458.8元,其中,流动资产89,416.15元,固定资产19042.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68.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8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84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