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601000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接待县委、县政府的群众来访。
2.负责处理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由办理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4.综合研判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关意见建议。
5.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今年1—12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件,其中:来信2872件次,来访1396批5310人次(其中集体访364批3560人次)。赴省集体上访12批138人次,到市集体上访6批30人次。
1-12月,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75件,其中,重件511件,初件1064件次。截至12月20日,已办结1526件,49件正在办理中。
2.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活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通过每月10日、20日定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重点约访活动,不断拓展完善了信访渠道,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1—12月,县级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220批435人次;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群386批1038人次,解决问题180个。
3.以重复访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信访积案化解。认真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和重点信访人员,全面分析各种复杂情况及不稳定因素,对信访人合理合法的诉求,在第一时间解决到位;对可解决可不解决的诉求,只要解决不会带来负面影响的,力争解决;对不能解决或一时不能解决的信访诉求,说明原因,解释政策,情绪疏导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运用调解方法化解,使信访人平安稳定。2022年来,全县共有重点信访人员41人,重点信访群体13件。两年来,先后化解了小街镇付国美、付树花、李发英,杨桥街道祖留仙、高美琼,牛栏江镇王少云,嵩阳街道仁兰芬等重点信访人员的矛盾诉求。
4.压实进京访治理专项工作。按照进京访治理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省委信联办交办我县进京访重点人员13名,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确定了包案领导,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将重点人员诉求解决在基层,人员吸附在当地,确保了我县未发生进京访、越级集体性上访,未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性事件,未发生因工作不力而产社会炒作和负面舆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网信科、处突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信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信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647,640.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7,640.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0,717.87元,增长52.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1,905.30元,增长54.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1,187.43元,下降100.00%。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及信访维稳等项目经费增加、信访局新调入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社保等各项收入,其他收入21,187.43元是2021年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结余公用经费,本单位无其他额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766,186.51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597.09元,占总支出的72.14%;项目支出770,589.42元,占总支出的27.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0,683.72元,增长46.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2,959.80元,增长26.89%;项目支出增加457,723.92元,增长146.3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及信访维稳等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信访局新调入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社保等各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5,597.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5,910.92元,占基本支出的8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686.17元,占基本支出的1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0,589.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000元,用于解决个人特殊疑难上访问题处理。
2. 信访维稳处突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06589.42元,用于全年各种信访维稳处突。
3. 信访接待中心场地租赁费支出98000元,全部用于办公场地租赁。
4. 解决特殊疑难问题补助资金530000元,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186.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80,683.72元,增长46.71%,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解决信访疑难问题及信访维稳等项目经费增加、信访局新调入人员及工资调整,增加了工资社保等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3,84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3%。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76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12,06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66.0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12,06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66.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弹性支出,无公务接待支出;另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904.75元,下降5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04.75元,下降5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弹性支出,无公务接待支出;另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处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686.1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924.30元,下降16.9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严格控制机关支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437.94元、培训教育费7984.70元、委托业务费11817.50元、福利费262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66.03元、其他交通费用74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94229.37元,其中,流动资产92730.74元,固定资产101498.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59.60元,其中固定资产8966.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601111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1026090814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