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4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县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
2.负责全县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与各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调整。
3.承担县、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做好指导、监督、检查。
4.研究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设、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9.承担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牵头小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持续优化职能职责、机构编制,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按规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4办理机关、编办直接管理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5.管理更新维护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办理用编审核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登记管理科。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4,746.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4,746.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4,456.15元,增长22.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4,456.15元,增长22.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引起预算收入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024,746.67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747.25元,占总支出的95.56%;项目支出89,999.42元,占总支出的4.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0,235.81元,增长14.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3,127.72元,增长13.70%;项目支出增加27,108.09元,增长43.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去年增加3人,其次,部门人员工资升档升级,所以费用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安保费用较去年增加62,400元,其余两项支出均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4,747.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6,301.46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445.79元,占基本支出的6.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999.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物业管理费62,400元,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系统管理补助资金支出26,146.92元,事业单位管理及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发证经费支出1,452.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74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0,235.81元,增长14.7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去年增加3人,其次,部门人员工资升档升级,所以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5,51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7%。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0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8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445.7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453.27元,下降32.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较上年减少13,176.09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0,389.28元,差旅费较上年减少16,589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268元、水费157.3元、电费884.27元、培训费12,536.22元、福利费23,7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42,559.60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87.39元,固定资产33,86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06.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91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40.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4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表2023102609070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