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1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天保管护全面落实
全县共落实管护面积577500亩,聘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职护林员192人,森林管护合同签订率100%,管护责任核实率100%,森林管护工作任务和责任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2.林木采伐从严管理
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不动摇;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3.林地保护严格执行
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在审批征占用林地时,坚决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监督合理、合法,依法有序利用林地。
4.森林防火防控有力
2022年度,我县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也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安全事故。
5.森林抚育落实到位
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9700亩。
6.完成义务植树工作
完成义务植树809900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规与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嵩明县长松园林场;
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5.嵩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9048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90484.27元,占总收入的94.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00000元,占总收入的5.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6913.12元,下降9.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76913.12元,下降13.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资源管理费用、森林资源培育费、林业产业化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等项目资金收入安排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28484.27元。其中:基本支出8567125.62元,占总支出的50.31%;项目支出8461358.65元,占总支出的49.6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50913.12元,下降18.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508.23元,增长1.04%;项目支出减少4039421.35元,下降32.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森林资源管理费用、森林资源培育费、林业产业化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等资金支出安排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7125.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24950.83元,占基本支出的96.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2174.79元,占基本支出的3.99%。人均支出678.97元/月,含专业扑火队车辆费用、公务员交通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61358.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森林资源培育
完成市级昆明市国家森林乡村建设项目资金600000元。
2.森林资源管理
完成森林资源管理费用支出677388.28元,其中:县级林长制项目实施补助1342元;中央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直达资金500000元,用于林区管护房建设项目支出;县级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补助支出176046.28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218997.45万元,其中: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23900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权所有者(农户)的资金3239000元,通过“一折通”兑付给农户,公益林管护支出管护业务费用支出924183.45元;完成全年公益林管护工作,县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项目资金18111081元;完成县级补助森林管护护林员工资支出10080元;完成市级退耕还林整改项目资金兑付234653元。
4.天保管护全面落实
全县共落实管护面积577500亩,聘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职护林员192人,森林管护合同签订率100%,管护责任核实率100%,森林管护工作任务和责任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5.林木采伐从严管理
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不动摇;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6.林地保护严格执行
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在审批征占用林地时,坚决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监督合理、合法,依法有序利用林地。项目开展资金支出230620元。
7.森林防火防控能力
2022年度,我县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也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安全事故。防灾减灾项目森林防火支出399726.07元,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8.森林乡村项目建设4个,资金支出600000元。
9.林地保护规划利用项目支出138000元。
10.森林火灾保险支出196626.85元,其中:列入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064.02元,列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91562.8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9048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相比减少3576913.12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是:本本年森林资源管理费用、森林资源培育费、林业产业化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等资金支出安排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07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2080501功能科目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6569.2元;2080502功能科目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5828元;2080505功能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6752元;2080506功能科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204.63元;2080801功能科目死亡抚恤支出214602.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15.2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457486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9%。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14712867.42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万元。其中:林业和草原机构运行支出6251508.77元(其中:2130201功能科目行政运行支出2061065.78元,2130204功能科目事业机构支出4190442.99元);2130205功能科目森林资源培育支出600000元;2130207功能科目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77388.28元;2130209功能科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218997.45元;2130213功能科目执法与监督支出230620元;2130234功能科目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04790.09元;2130803功能科目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91562.8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0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2210201功能科目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630545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2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23.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2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12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1027.32元,下降9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03870.91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876.41元,下降4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8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森林防火供水车2辆,本年没有购置车辆;2022年因资金紧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未发生接待费,车辆出行次数减少,运行费也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174.7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7834.21元,下降27.20%,主要原因分析是资金紧缺,大量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买费用、报刊书籍订阅费用、办公设备维修费、宣传材料费用、水电费、车辆维修费、燃料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过路费、职工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632616.56元,其中,流动资产10878636.57元,固定资产7753979.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83325.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51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03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2年增加资产明细如下:购置无人机1台,资产原值43800元;购置台式计算机4台,增加资产16800元;购置便携式计算机2台,增加资产130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固定资产调账处理以前年度非资产项目账务(被服类)10800元,下账金额108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1026055422205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