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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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分析经济形势,着力培植财源。
2、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3、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
4、持续加强财政日常监管,重点对涉农资金、污染防治、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全县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5、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
6、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公司自身定位及实际发展阶段需要,逐步推动公司市场化转型。
7、继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8、聚焦“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四大要素,做好美丽县城建设相关工作,支持我县交通路网建设,重视城镇基础设施维护,进一步促进我县城市面貌提升和更新改造。
9、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做好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和延续实施的税费优惠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10、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综合科、农业科、产业发展科、会计科、经建科、社保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监督科、金融办综合科等13个职能科室。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财政局(本级);
2.嵩明县嵩阳财政所;
3.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4.嵩明县国库支付中心;
5.嵩明县国资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财政局(本级);
2.嵩明县嵩阳财政所;
3.嵩明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4.嵩明县国库支付中心;
5.嵩明县国资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772,346.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1,846.64元,占总收入的89.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1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0.7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46,001.59元,增长19.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5,501.59元,增长6.5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010,5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单位嵩明县财政局(本级)收到“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税收管理经费”200万元,导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20,239.57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9,544.51元,占总支出的88.42%;项目支出2,110,695.06元,占总支出的11.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8,466.31元,增长4.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1,728.75元,下降0.63%;项目支出增加850,195.06元,增长67.4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各项系统运维经费、嵩阳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故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09,544.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40,191.15元,占基本支出的8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9,353.36元,占基本支出的1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0,695.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是:
1.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专项资金,支出370000元,主要是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配置预算单位财政支出。
2.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经费,支出749410.06元,主要是通过购买预算管理相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嵩明县财政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3.2021年省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业务补助资金,支出5000元,主要是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用,加大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力度。
4.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补助资金,支出522600元,主要是顺利推进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实现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5.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经费,支出113685元,主要是圆满完成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
6.嵩阳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经费,支出350000元,主要是支持嵩明县嵩阳财政所各项专业能力提升,进一步促进财政各项事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1,846.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9,926.62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切非必要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44,49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以及会计考试、绩效评价、各项系统运维经费、嵩阳财政所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6,71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21年省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监管业务补助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5,6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2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721.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2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72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切非必要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96.44元,增长16.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36.44元,增长2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属单位嵩明县财政局(本级)的公车老化程度加重,导致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参加会议、人员招聘考察等出行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616.4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2564.94元,下降66.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切非必要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业务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161358.42元,其他交通费用(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385050元,福利费支出92400元,电费支出83458.01元,培训费支出93814.6元,差旅费支出1981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1064706.23元,其中,流动资产3348411.58元,固定资产7716294.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46445.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852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因下属单位嵩明县嵩阳财政所的资产情况并入嵩阳街道统计,此处不再重复统计。(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嵩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社会保障: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111
嵩明县财政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