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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6865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5 13:48
名 称: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文物,支出,元,预算,决算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5 13:4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1000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承担文物保护管理,开展野外调查、抢救维修、考古发掘、资料研究、藏品管理及文物征集、陈列宣传,文物活化利用等职责。其职能是:

1. 贯彻落实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 负责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维修、调

查、研究;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文物的申报、保护规划落实、修缮审查、指导等工作。

3. 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工作,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推动辖区内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梳理。

4. 对辖区内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并依法审查;协助做好本辖区内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

5. 做好辖区内国有博物馆管理工作,推进重点文博场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

6. 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防盗等有效措施,对馆藏文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文物安全。

7. 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夯实监管基础,扎实推进文物安全工作

2022年,以保障文物安全为工作总抓手,不断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力度,夯实了文物安全基础。一是按质按量完成全市文物安全交叉检查工作。按照市文物局《关于对全市文博单位进行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昆文物通〔2022〕1号)要求,1月24日至27日,出动检查人员17人,与晋宁区、安宁市分别开展了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检查中,逐项对标对表,检查安宁市文博单位共计20项,并向安宁市进行问题反馈;晋宁区抽查我县文博单位共计10项,针对晋宁区指出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避免了文博单位日常管理中的“灯下黑”现象。二是圆满完成市文物局对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情况督促检查工作。1月27日,昆明市文物局检查组对我县文博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听取了我县文物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魁星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圆通寺魁阁等文物修缮工程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我县文物安全工作得到了市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全年超额开展5次文物安全巡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刻吸取福建宁德屏南万安桥失火事件教训,全年组织开展了5次文物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重点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文物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用火用电和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等方面展开。检查共出动人次75人次,检查文博单位累计149项,发放文物保护法等宣传册450余册。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暨消防应急演练活动。7月15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文综中心负责人、全县文物保护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开展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活动,并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升了文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2. 加强保护力度,有序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为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文保单位“四有”工作。一是积极组织申报昆明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市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八批实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昆文物通〔2022〕12号)要求,综合我县历史文物现状,拟将圆通寺魁阁、下矣铎村恩铭不朽碑、古盟台及诸葛武侯祠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2021年11月,我县南冲村大寺、下矣铎村恩铭不朽碑、尖山村大花桥3项一般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被县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以上3项文物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志说明的设立、记录档案的建立、专门机构的设置或专门管理人员的指定(简称“四有”)工作。目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测绘、划定、报批,文物标志碑和说明碑制安,协商确定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等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三是积极开展兰茂有关文物征集工作。云南省文物总店有限公司藏有民国《滇南本草》、《杨林两隐君集》、民国《玄壶诗》、光绪甲辰年《韵略汇通》上下卷、咸丰十年《详注声律发蒙》和民国《注释声律发蒙全集》等6卷(套)兰茂先生著作。为丰富兰茂纪念馆馆藏文物、加大兰茂文物保护力度,我所开展了该批文物征集工作,现已完成征集前期准备工作。

3. 深化文旅融合,创新开展文物活化利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活化利用的指示精神,深化文旅融合工作思路,创新开展文物活化利用。一是聚焦“美丽县城”“特色文化”要素。按照县委县政府“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部署安排,依托文物保护单位,深挖嵩明历史文化价值内涵,争取各级各类资金320万元,建成文庙魁星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和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展馆。展馆布展兰茂文化、嵩明文庙与儒家文化、古盟台与三国文化、民俗(花灯和洞经音乐)文化等内容,总面积约600㎡。目前,已经完成展陈布展,正在推进展陈专家验收和对外免费开放准备工作。届时,展馆将会成为展示嵩明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和亮丽的名片。二是与文物属地合作,拓宽文物合理利用路径。积极争取40余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实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圆通寺魁阁文物修缮工程。投入16余万元资金,联合牛栏江镇开展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白龙桥魁阁文物修缮和展示利用工作,结合实际挖掘文物价值,推动文旅有机融合。投入12余万元资金,推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官渡灯棚碑保护性设施建设;投入12万元资金开展老余屯邓氏宅院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编制,同时,积极协调推进龙王庙红军标语修缮利用工作。

4. 拓宽工作途径,多样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把宣传当作全年的重点工作,集中围绕宣传方式的拓宽组织了形式多元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进校园宣传活动。5月11日,联合牛栏江镇第一初级中学承办了嵩明县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之流动博物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兰茂文化专题展览。5月18日,推出“2022嵩明县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之兰茂文化主题展”。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5月19日,联合县文旅局机关支部、文图物联合党支部在兰茂社区开展202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之流动博物馆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布展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图册、举办专题讲座、体验文物拓印技术等多种方式宣传兰茂文化、嵩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文物保护知识,累计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二是开展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6月10日,通过设置流动博物馆,以“宣”“展”为重点,制作展板、布陈展柜,实物展示数件可移动文物,展板展示数件不可移动文物,服务人次200余人,为广大群众了解嵩明历史文化、嵩明红色文化和出土文物提供了重要途径。三是推进微信公众号“嵩明县兰茂纪念馆”信息化建设。依托“嵩明县兰茂纪念馆”微信公众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文庙魁星阁文物保护建设项目、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兰茂纪念馆开展信息化建设,拓宽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设置语音导览、720度VR全景数字展厅、视频赏析、文物鉴赏等服务项目,在展馆设置无线耳挂式讲解系统,突破了时空限制,拓宽了服务群体,实现了线上线下多渠道推广和传播文物资源,扩大了嵩明文物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5. 保障场所开放,切实回应干群热烈需求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疫情防控态势和各级各地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愈加旺盛的参观需要,我所坚决落实国家联防联控和省、市、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严格贯彻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决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对外免费安全开放。截至目前,嵩明县兰茂纪念馆闭馆111天,正常开馆190天,累计接待参观游客约18000余人次,接待团体50余个;红军长征纪念塔累计接待参观游客2000余人次,接待团体20余个,暂未发生疫情和疫情扩散现象。 致力于把兰茂纪念馆和红军长征纪念塔建设成为对外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干部道德教育的前沿阵地。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博物馆管理科)、文物保护科、考古调勘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6,452.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6,452.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1767.16元,增长7.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767.16元,增长7.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美丽县城经费中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建设以及文庙魁星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两个项目的支出导致收入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76,452.1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688.28元,占总支出的69.47%;项目支出450,763.88元,占总支出的30.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1767.16元,增长7.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003.28元,增长24.37%;项目支出减少99236.12元,下降18.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增加事业单位编制人员1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因疫情影响,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5,688.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9,966.46元,占基本支出的9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721.82元,占基本支出的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763.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2021年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12836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相关支出。

2. 文物巡查补助经费1312元,主要用于日常文物安全巡查。

3.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1269.67元,主要用于兰茂纪念馆免费开放支出。

4. 一般公用经费6979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支出。

5. 文物保护、维修及免费开放经费71569元,主要用于全县文物保护及重点文博场所免费开放相关支出。

6. 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36798.21元,主要用于兰茂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支出。

7. 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兰茂纪念馆免费开放相关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6,452.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1767.16元,增长7.40%,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美丽县城经费中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建设以及文庙魁星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两个项目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87,09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0%。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23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生活补助等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8,03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防疫用品的购买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3,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4585864.37元,其中,流动资产2951772.04元,固定资产163409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386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073.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1111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格202310230233494592023110209335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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