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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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上级党委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
2、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行政区域内党的建设,选拔和培养基层干部,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完成党和国家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武装、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处理其他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致力促进本行政区域经济的发展。
6、编制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管理,执行镇人代会审查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县政府下达的收支任务,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划解工作。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镇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基固本、加压赶超,经济发展稳健有序。
项目建设量质并举。小街商业综合体、小街镇综合服务中心、小街特色美食街区、伟兴泡沫包装、东进电力器材、云东电力线路器材等13个项目顺利竣工,云东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当年投产当年见效。昆明市嵩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杭加嘉鼎新增10.00万方装配式建筑新型环保板材二期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招商引资蓄能起势。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1个,实际到位内资61712.00万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6.00亿元的102.80%,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1个。全年共完成洽谈储备项目1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个。外出考察项目5次,新签约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45925.00万元。
2.内修外塑、治建并举,城镇品质升级蝶变。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投资338.00万元硬化道路6.00公里。投资83.00万元安装生命防护波形护栏2.30公里。投资27.60万元新建路灯79盏。新设置红绿灯系统2套。投资100.00万元重建肠子河阿古龙段河闸。投资28.00万元完成饮水设施改造4座。投资407.00万元建设李官、大桥等村内污水管网项目,共铺设完成支次管19.70千米,接户管20.10千米。人居环境持续向好。纵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三次六分法”,全年新建垃圾亭15处,新增四分类垃圾桶1000个,新增环卫作业车4辆,集中转运垃圾共计10000余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00%。进一步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农村“厕所革命”进入摸排整改阶段,完成墩白村、本纳克村2座公厕改建,完成本纳克村统建户厕70座、积德村自建户厕30座,镇内公厕覆盖率、村庄公厕覆盖率均达100.00%。完成问题公厕110座、问题户厕41座的整改销号工作。生态治理走深走实。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责任,镇、村两级完成日常巡查河道500余次。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400万元建设积德、大桥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投资88.00万元完成河道清淤55.20千米,清理河道漂浮物、淤泥及沿河垃圾、杂物21269.00吨,清理、拆除河道及水库周边违建240.00平方米,清除围垦面积1480.00平方米。镇域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匡郎河年平均水质达Ⅲ类标准。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管理,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深化林长制,积极开展巡林督查、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等工作,积极实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填补建设,完成营造林3.70亩,义务植树16.00万株。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组织培训3期300余人次。
3.精耕细作、提质赋能,乡村振兴步履铿锵。
脱贫成果巩固拓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的成果。持续强化监测帮扶工作,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轮集中排查工作。严格落实低保政策,脱贫户有34户40人纳入低保,边缘易致贫户有7户9人纳入低保。全面落实控辍保学政策,不断强化教育帮扶措施,投资2.55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补助学生15人次。重点项目扎实推进。投资110.00万元实施牛足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资394.00万元建成积德民族创意街区。顺利完成矣得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桥村“中央厨房”集中配餐服务项目建成并开始营业;五条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三期建成投产,已获收益400.00万元,获市级“擂台赛”二等奖。投资3500.00万元建成全县首个“智慧”农贸市场。示范创建亮点纷呈。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积德村成为全省唯一成功入选第三届全国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的村庄,哈前村成功创建为省级精品示范村,积德村、本纳克小铺村等3个村创建为省级美丽村庄,哈前扯米庄村创建为省级绿美村庄,五条沟村、东屯村等12个村创建为市级绿美村庄。小街镇、积德清真寺成功创建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4.真抓实干、共建共享,社会事业方兴未艾。
社会保障殷实惠民。秉持应救则救,应保尽保的原则,为171户因病、因灾困难人群申请救助资金77.01万元,纳入农村低保人员682人、城镇低保人员141人,特困供养人员9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6.6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超90.00%。分配入住公租房450套,解决约1000人住房困难问题。保旺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成投用,有效推动健康养老服务多元化、长效化。就业保障成效明显。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50人次,新增其他培训1364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520人次。开发用工岗位数量3750个,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312份,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275个,对符合政策的46户创业人员发放贷款560万元。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小街中心幼儿园小街园区顺利通过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复评验收,大桥、秧田园区投入使用,投资170万元改建甸丰、福海园区,投资65万元扩建积德幼儿园。坚持教育优先,举办小升初毕业典礼座谈会12场,表彰先进集体13家、先进个人107名,倾心聚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加强,举办各类科普宣传30场、受众41086人次,举办“农函大”培训班3期,培训399人次。制作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全民防诈一条心”等花灯小戏,线上、线下共开展各类文化活动31次,惠及群众25175人次。规范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镇村两级相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90余场(次)。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大桥村、福海村等8个村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村。优化细化双拥工作,完成退役军人服务站改扩建,送立功喜报12人,春节、“八一”期间共慰问退役军人2568人次,办理优待证940人,发放优待证910张。
5.居安思危、行稳致远,平安建设有条不紊。
疫情防控精准高效。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做实高速卡口监测、核酸检测、队伍充实、物资储备等各方面工作,以最快速度、最小范围、最低代价控制住突发疫情,最大程度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疫苗接种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截至目前,全镇疫苗接种累计达21.40万余剂次。因时因势优化防控举措,组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4次。一年来累计排查管控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1639人次,分类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管护措施。公共安全形势向好。设立交通劝导站18个,配置劝导员19名,开展交通劝导33520人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全年排查企业589家(次),完成隐患排查482家(次),排查整改隐患660条,开展应急演练18次,事故灾害科普宣传培训3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2710份、张贴海报1025份,组织线上线下宣传活动25次。完成全镇17144户民房火灾保险购买工作。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点24个,检查配备站点工作人员38人,全年巡山护林5562次,入山登记62556人(车)次。社会治理秩序井然。深入推进“四中心”融合建设,有效构建“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模式,集中开展反电信诈骗、禁毒、反邪教宣传4次,“敲门行动”入户宣传60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完成辖区流动人口4599人和出租房屋1558间信息登记。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体系,领导干部主动接访下访,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受理来信来访507件次。成功创建为嵩明县平安乡镇,9个村成功创建为嵩明县平安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行“红袖标”巡逻防范,辖区连续多年命案发生率为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5.08%。
6.守正出新、兴利除弊,重点改革纵深推进。
营商环境跑出新速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启用小街镇农村集体资源交易厅,投资800万元建设的小街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用。中心进驻受理事项152项,正常开展业务办理窗口15个,完成第二批35项行政职权承接工作。全年受理件数为20474件,办件满意率为100.00%,“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到100.00%。梳理形成《嵩明县小街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针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办事指南《一次就好》手册。全年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300余万元,为小微企业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200余万元,为租用小街镇政府及下属部门经营性房产租户减免房租12.59万元。全年“店小二”服务企业100余次,帮办代办项目前期审批手续20项,给企业、群众带来更有“温度”、更有“深度”的政务服务。网格管理释放新动能。采取“党建+网格链”模式,将全镇17个村(社区)科学划分为830个基础网格,每个网格配备网格长、网格员等“一长五员”及时收集村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基层党建网、民情联系网、社会治理网的“三网融合”。新增综合执法证持证人员13人,执法监管更加精准及时、集镇秩序更加规范有序。目前,全镇共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以教育为主要手段的乡村执法事宜2000余件。智慧乡镇迈出新步伐。网格化管理平台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对镇域内人口、房屋、企业、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6大类基础数据进行实时采集,目前已采集录入人口、房屋、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340余万条,“小街治理平台”APP上线至今共受理案件1392条,群众满意度达100.00%,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数据化智能化支撑。
7.履职尽责、实干笃行,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更加坚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贯穿于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行政持续深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9件、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00%。纵深推进法律顾问及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在嵩明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6条。全年对外报送信息245条,“悦读小街”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16期280篇。成功创建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镇17个村(社区)保有1个国家级、1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作风效能显著提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活动4期,2022年大讨论大竞赛综合排名连续三季度全县第一。开展“民情恳谈日”活动186人次,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200余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嵩明县牛栏江镇财政所;
2.嵩明县小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3.嵩明县小街镇经济发展中心;
4.嵩明县小街镇民生服务中心;
5.嵩明县小街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6.嵩明县小街镇综合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
2.嵩明县小街镇财政所;
3.嵩明县小街镇党群服务中心;
4.嵩明县小街镇经济发展中心;
5.嵩明县小街镇民生服务中心;
6.嵩明县小街镇生态环境管理中心;
7.嵩明县小街镇综合执法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收入合计30,850,020.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50,020.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266,998.47元,下降3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266,998.47元,下降37.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年初安排及调整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支出合计30,850,020.07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4,598.77元,占总支出的66.27%;项目支出10,405,421.30元,占总支出的33.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266,998.47元,下降37.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32,619.77元,下降10.24%;项目支出减少15,934,378.70元,下降60.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减少的主要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同时政府控制开支,减少消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4,598.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23,170.37元,占基本支出的95.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1,428.40元,占基本支出的5.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5,42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行政体制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4072979.29元,2022年昆明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创建工作专项资金500000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激励专项资金2902455.81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示范镇专项资金880436元,经济发达镇专项资金962350.20元,2022年度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创建工作专项资金900000元,疫情防控经费187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50,020.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766,998.47元,下降36.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713,28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0%。主要用于镇政府、财政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人居环境、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民族工作专项等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9,57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和卫生乡镇的创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620,2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0%。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全镇在职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98.16元,支出决算为52,89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898.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898.16元,支出决算为52,89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89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101.84元,下降41.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101.84元,下降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494.4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52,315.60元,下降89.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的使用、运行经费的使用坚持节约的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11917500元,其中,流动资产27913800元,固定资产11155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868800元,无形资产976100元,其他资产1670034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826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30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401111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