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3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4.加强对各学院分党校的业务指导,协助分党校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6.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7.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立项,承担学校党委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8.加强与兄弟高校党校、有关省市党校的联系以及业务方面的交流探讨。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取得新成效
根据《嵩明县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举办嵩明县2022年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2期,2022年嵩明县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达600余人次。
2.对外宣讲体现特色
组织全体教师开发完成党课课件77个,供全县单位选择,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同维度的解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解读、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规党纪、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统一战线等多个方面,形成“六大教育单元”党课体系。在讲授中多采用情景式、案例式、研讨式等方法进行教学。全年,教师对外宣讲党课72场次,授训人员超过3900人次。
3.紧扣工作中心开展调研
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党校课题调研工作方案》,完成《嵩明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问题研究》《嵩明县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研究》《嵩明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交融问题研究》《“三变”改革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以嵩明县为例》4个调研课题,其中,《“三变”改革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以嵩明县为例》被市委党校立项为市级课题。
4.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有新进展
圆满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一个本科班、一个专科班招生工作。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嵩明教学点目前已有本科班3个,专科班2个,在读学员194人。2022年春季学期于3月开学,全年开展4期面授学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5.坚持问题导向抓实自身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效能转变。修改完善《中共嵩明县委党校(嵩明县行政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办法》《县委党校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研究拟定《中共嵩明县委关于新时代推进党校(行政学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强化校规校纪建设,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
二是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顺利完成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新一届支委成员开展党务知识、业务流程等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细化党建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校务工作同步谋划、统筹、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成联合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领导讲党课4次,党务公开60余条。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整治“四风”问题,经常性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开展职工提醒谈话4轮。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1.积极向上报告和协调,向县委编办争取编制名额2名,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开展选调工作。2.加强教师培训。全年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31人次。举办全县党校教师教学技能比赛,县委党校2名教师脱颖而出,代表我县到市委党校参加全市党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与全市30多名教师同台竞技,获得较好成绩。3.拟定师资建设及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构建开放“大师资”格局。
四是全力协助配合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做好新党校建设工作,提出新党校教学设施设备配套方案,按时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6.高质量完成市委党校对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印发的《昆明市县级党委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准备台账资料,不断完善现场教学点,提炼工作亮点,高质量完成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对我校2017-2021年度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7.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凡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严格落实扫码亮码、体温测量等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堵卡值班90余人次,参加隔离酒店值班5轮。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中共嵩明县委党校(嵩明县行政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党建述职评议等重要内容。定期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研究风险点防控、舆情处置等工作。
二是全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组织全体教师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发教学新专题;在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党课三进”及“双提升”班集中开展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训科、函授教务科、教研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4,717,91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256.08元,占总收入的92.1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9,657.24元,占总收入的7.8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929.19元,增长2.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750.54元,增长2.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178.65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本年非财政资金较上年增加,导致整体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4,731,308.12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950.08元,占总支出的91.66%;项目支出394,358.04元,占总支出的8.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5,115.08元,下降0.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373.77元,下降0.85%;项目支出减少7,741.31元,下降1.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6,950.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24,696.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2,253.30元,占基本支出的4.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4,358.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拨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62,023.93元;2、嵩明农业农村局拨入驻村人员补贴22,500.00元;3、嵩明县委组织部拨入2期嵩明县科级轮训班培训经费243,257.5元;4、昆明市委党校拨入2022年度党校系统课题经费4,100.00元;5、科研师资培训经费、嵩明县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工作经费11,306.00元;6、云南开放大学拨入学历班补贴51,170.61元。项目实施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全县重点工作和党校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从严治校五个方面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9,24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8%。与上年相比减少74,805.67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以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284,93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7,92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6,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253.3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88.26元,下降35.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458,467.00元,其中,流动资产161,443.94元,固定资产297,023.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663.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935.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20,7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301111
党校2022年决算公开附表20231025114018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