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501000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范围主要是:制定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地震监测分析与管理;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应急与救灾服务;地震信息服务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是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强的地震宏观联络员工作队伍,宏观联络员覆盖每一个镇(街道),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2月份举办了1期业务培训班。
二是加强地震宏微观异常调查落实。到目前为止,今年我县暂无宏微观异常上报。
三是加强震情跟踪工作。制定了本部门的震情跟踪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震情跟踪有效执行;落实震情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
四是依法保护地震观测环境,扎实做好地震监测工作。安排2名专人负责,现场进行了2次台站检查,做好实时记录,完善观测资料档案的登记,及时上报台站检查结果;由于中科大数据不稳定,7月27日,市局安装了一套泰德水温设备,做好观测设备的维护,数据收集、分析、上报;按时召开和参加会商会,做好震情跟踪月报表的上报工作。
五是开展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3月11日,召开全县2022年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会议,对参会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至5月9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计录入信息3612条,其中加固工程信息2954条、新建工程信息658条。
六是完成地震监测设施智能监控系统的安装。委托专业公司在地震监测水井、监测机房、监测环境等重要节点处安装了智能高清全彩摄影头9套、录相机1台、终控机1台,形成一个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系统。
2、抓好震灾预防相关工作
一是拟定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结合嵩明县实际草拟了《昆明市嵩明县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是开展辖区内第五代区划图落实情况检查,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监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标准,7月26至27日,县防震减灾局组织专技人员到杨林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职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县住建局对区划图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10月-11月,对全县建设工程开展进行地震安全大检查,经检查,我县未出现“应评未评”和“评而不用”的现象发生。
三是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全年共办理防震减灾审批手续4件。
四是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推进城乡建设地震安全。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做好宣传,提高农村居民抗震、避震的意识。配合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加强对中小学基础设防的抗震设防工作的指导,强化师生的抗震意识。
五是完成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委托云南省地震工程勘察院开展嵩明县第一次全国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落实资金12万元,3月份编制印发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县域范围内钻孔的收集和入库、1:25万地震构造图图件和报告、活动断层1:5万编图及入库并完成图件、报告、验收、1:5万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区划图编制数据成果的制作等工作。
3、抓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制定、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县内各单位已上报了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1月26日,嵩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集中在县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指挥大厅开展了1次地震应急桌面演练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9月2日,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2022—昆震应急”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工作筹备会,10月28日,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嵩明县人民政府、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及相关部门联合承办的“2022—昆震应急”地震应急演练在嵩明举行,10月16日到22日,市防震减灾局在嵩明县举办2022年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技能培训班。培训分两期进行,每期50余人,全程由云南省地震局救援教官团队授课,对业务骨干进行地震应急业务技能专题培训。
二是制定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应急检查工作。制定了嵩明县防震减灾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应急工作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了专项应急工作检查,完善各级地震应急检查管理制度。
三是认真组织,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驻嵩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医院等灾害救援队伍力量,完善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和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县共组建了8支4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每年由防震减灾局指导开展培训,目前,按照计划培训已结束。
四是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Ⅱ类避难场所标准对嵩阳一小、兰茂广场避难场所完成标志标牌更新,资源整合,申报创建Ⅱ类避难场所已于10月底通过市防震减灾局验收。对嵩阳二小避难场所标志标牌进行安装完善,为下步申报Ⅱ类避难场所奠定基础。
4、做好法制及科普宣传工作
一是以防震减灾“七进”为平台,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16场,累计展出宣传展板54块,发放环保袋2000余个,宣传材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通过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指导应急演练,提高群众防震避震意识和应急逃生技能。组队参加昆明市第五届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防震减灾局和杨桥小学2人分别获比赛一等奖和三等奖。防震减灾局1人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并获优秀奖。组织县一中3名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市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获第5名。申报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一所,培育市级示范学校5所。二是利用职工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聘请1名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程序咨询等;制定部门权责清单,并认真按照清单开展防震减灾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业务科、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防震减灾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95,201.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201.0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1,677.08元,增长36.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1,677.08元,增长36.9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一人,新招一人,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95,201.05元。其中:基本支出857,389.05元,占总支出的95.78%;项目支出37,812.00元,占总支出的4.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677.08元,增长36.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865.08元,增长31.19%;项目支出增加37,812.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调入一人,新招一人;二是2021年因疫情影响,项目培训无法开展,本年疫情稳定,开展各种培训;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38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0,906.6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482.37元,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地震工作的宣传,培训,做好法制及科普宣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5,20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1,677.08元,增长36.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津补贴,各种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9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3%。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7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缴纳工伤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9,5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7,53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8%。主要用于发工资,津补贴等。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89.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8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10.90元,下降3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10.90元,下降3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压缩开支,有的培训改为线上,降低了公车出行次数,导致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抗震防震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3981070.24元,其中,流动资产139471.17元,固定资产3841599.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38.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38.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501111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