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6800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4 15:05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4 15:0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000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移交安置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2022年9月以来,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3人,在接收过程中,认真查阅个人档案,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及时处理相关事宜,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退伍档案74份(复学退役士兵退伍档案35份),做好1名伤残军人接收报到工作。二是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对9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清理核查,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完成岗位调查、计划编制、退役士兵转岗培训等工作,9名退役士兵均选择到心仪的岗位,安置率为100%。三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1人。按照我县军队转业干部岗位设置情况,军队转业干部李海波在“嵩明县2022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选岗会议”现场选择了满意的岗位,并签订了嵩明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选岗确认书。四是做好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发放工作。按每年军龄4500元的标准发给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共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104人,金额157.23万元。五是持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受保险接续政策咨询1100余人次,受理部分符合补缴条件退役士兵两保接续材料初审通过177人,养老保险已核查办结177人,已缴费134人(涉及低保2人,单位无缴费能力1人),未断缴不需缴费42人(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22人,安置在企业视同缴费8人,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方式自行缴费12人),签订自愿放弃缴费协议1人。医疗保险已核查177人,已办结4人(已缴费1人,未断缴不需缴费1人,签订自愿放弃缴费协议2人)。六是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工作。核实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期间,接收安置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44人,经与社保局、医保局核算,44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需补缴养老保险费38.71万元,补缴医疗保险费17.11万元,目前两项保险正在补缴中。

2.就业创业工作。一是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9场(其中,线上1场,线下8场),提供就业岗位1285个(其中,线上800个,线下485个)。二是通过开展退役军人返乡“六个一”系列活动,利用退役士兵报到契机,及时掌握退役士兵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意向、学历及专业,加强与就业局和各用工单位对接,推荐退役士兵到相关单位就业3人,积极宣传动员我县退役军人参加辅警招聘考试,19名退役军人被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我县报名参加高职扩招191人,审核教育资助申请表(高职扩招)49份,报名参加技能培训34人。

3.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嵩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作为省级“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成果,深入挖掘特色亮点,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2年我县78个村(社区)均申报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制定示范创建工作细则,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推动镇(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示范创建工作,对申报创建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4次,对照61项创建细则统一标准,全面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升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4.优抚政策落实。一是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增设县服务中心为采集点,协调合作银行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置电脑、专用高拍仪、打印机各6台,增加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门为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提供服务。印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7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份,提高优待证申领发放政策知晓率、普及率。截止目前,全县申领优待证6000余人,收到卡厂寄发优待证2300余张,发放优待证2000余张。二是制定印发《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期间,主要领导共接待来访人员7批次13人,入户到群众家中下访6批次7人,同时细化措施,做好信访接待。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87批109人次,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问题不出乡镇(街道),绝大部分问题在县域内得到了解决,信访案件包案化解调处率为100%。三是落细落实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制度,全局16名机关干部,确定联系对象16人,入户30余次,电话联系60余次,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权益维护等工作。四是积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节日”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烈属、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11938人次,发放慰问金241.16万元。五是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等资金,1-10月份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定期补助23444人次,2155.21万元;发放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补助39人,35.3万元;发放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23人,517.15万元。完成2020年至2021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点优抚对象补助693人,金额8.05万元。六是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帮扶帮困工作。截止目前发放临时救助171人次,26.57余万元;六级以上伤残人员报销医疗费18人次,6.73余万元;发放1—4级伤残军人门诊包干及护理费28人次,17.3万元。七是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截止目前,1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完成健康体检。八是全面落实非嵩明籍入伍大学生优抚政策,对从嵩明县所在地学校入伍的非嵩明籍大学生,发函告知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落实家庭悬挂光荣牌、发放春节慰问信等相关优待政策,截止目前发往全国涉及47个县(区、市)信函共47件。

5.军休服务工作。一是“春节”“八一”期间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139人4.39万元。二是发放无军籍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及慰问金1人5.0315万元,组织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活动3次。

6.双拥工作。一是开展驻嵩部队“节日”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共走访慰问驻嵩部队13家,慰问物资金额18.8万元;二是对2022年231名奔赴军营的入伍新兵进行了慰问。三是完成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浮雕墙提升改造,增设嵩明籍111名烈士英明墙和管理用房,迁葬4位散葬烈士墓,完成1位回族烈士墓就地修缮。四是牵头组织社会各界代表120余名在黄龙山红军长征纪念塔前举行“弘扬英烈精神 赓续红色血脉 踔厉奋发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的烈士公祭和“抗战纪念日”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收安置科、双拥工作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2、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6,076,847.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76,847.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0,728.67元,增长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0,728.67元,增长2.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6,076,847.59元。其中:基本支出4,738,579.11元,占总支出的10.28%;项目支出41,338,268.48元,占总支出的89.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08,896.30元,下降2.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88,530.39元,增长72.31%;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新招聘人员,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097,426.69元,下降6.97%;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大幅度缩减,年末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预算大幅度削减,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38,579.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97,590.21元,占基本支出的75.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988.90元,占基本支出的24.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338,268.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死亡抚恤类项目支出789141.60元,伤残抚恤类项目支出5867976.00元,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类项目支出1396173.60,义务兵优待类项目支出5379583.48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类项目支出91056.74元,其他优抚支出类项目21102607.20元,退役士兵安置类项目1606518.27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类项目2124360.77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类项目126543.00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类项目33000.00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类项目203629.86元,其他退役安置类项目612512.40元,拥军优属类项目245200.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目5700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类项目892965.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76,847.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08,896.30元,下降2.35%,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初预算大幅度缩减,年末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预算大幅度削减,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32,45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2%。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2年相关优抚对象和安置资金的发放及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行政运行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2,96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发放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下属单位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4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局2022年在职人员全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2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我局无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988.90元,增加956,510.90元,增长518.50%,主要原因是我局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新增编制1人,2022年部门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511575.37元,其中,流动资产2252265.09元,固定资产259310.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1.46元,其中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111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31024025727504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