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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67827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4 11:37
名 称: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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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101000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建议,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镇(街道)、园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职能转变。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土地收储指标。按《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土地收储目标任务为3000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收储3123.43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4.11%。

2.土地供应指标。按《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嵩明县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竞赛活动工作方案》,2022年县级土地供应目标任务为3000亩,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为12.13亿元;市级土地供应目标任务2000亩,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任务为6.7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土地供应1764.36亩,完成县级目标任务58.81%,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88.22%;完成土地价款2.6312亿元,完成县级目标任务的21.7%,完成市级目标任务的39.1%。

3.重要工作

1)强化规划引领。一是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近期纳入重点开发的汽车产业园、粤商产业园、矣铎片区纳入了试划的城镇开发边界。二是围绕城市更新改造和空间拓展,加快嵩明县矣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嵩明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并提请县规委会审议。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做好项目选址、初预审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2)加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一是继续推进嵩明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完成嵩明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红线划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面积、粮食产能、水田规模不减少。二是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工程量复核、审计、验收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第二批次项目实施。三是开展“一江八河”土地提质改造整治,重点推进嵩阳街道山脚社区麦冲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同步推进社会投资人公开招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入库工作,分批分步申报嵩阳街道东村片区、小街镇、牛栏江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四是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一是拟定并实施2022年用地报批计划。对已取得成片开发方案批复、已落实征地前期工作、社保资金、耕地占补等前期工作的地块,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及时组件完成征转用报批工作。二是加强征收土地工作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签订协议等六项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征地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成产业类用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上报工作。三是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开展储备工作,做好政策指导,收储协议签订等工作,确保净地入库。四是本着“近期达标,远期逐步消化”的原则,结合土地市场及项目成熟度,及时编制土地储备方案和供地方案报审,提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效率。五是加快编制《嵩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推进四营徐光平采石场、嵩明县平潭子砂场2个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格监管措施,保障市场砂石料供应需求,维护矿产资源市场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机关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财务审计科。

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29,048,298.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048,298.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6,571,182.09元,下降85.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56,571,182.09元,下降85.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原因影响,经济下滑严重,土地市场急剧萎缩,致使相关收入无法产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132,278,551.3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1,837.14元,占总支出的9.66%;项目支出119,506,714.16元,占总支出的90.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4,272,969.93元,下降85.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950,068.09元,下降43.79%;项目支出减少744,322,901.84元,下降86.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原因影响,经济下滑严重,土地市场急剧萎缩,致使相关支出无法产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2年专项业务工作减少,委托业务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771,837.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30,669.68元,占基本支出的9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1,167.46元,占基本支出的8.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506,714.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经费支出92,855,047.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21,098,071.00元,2021年中央重点生态修复治理经费支出2,658,596.16元,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支出2,89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0,433.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67%。与上年相比减少2,278,471.93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2022年专项业务工作减少,委托业务费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外交(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国防(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公共安全(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教育(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科学技术(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1,63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卫生健康(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节能环保(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城乡社区(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农林水(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交通运输(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商业服务业等(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金融(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援助其他地区(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567,83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5%。主要用于本单位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的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和办公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64,9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主要为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86499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粮油物资储备(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地灾群策群防项目地灾监测员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其他(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债务还本(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债务付息(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2022年度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93.93元,增长1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43.93元,增长2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公车出行较高,燃油费、修理费等运行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为0,相较于2021年减少45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进行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我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2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度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167.4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23,034.00元,下降84.71%,主要原因为2022年专项业务工作减少,委托业务费支出也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6,704.20元,培训费24,860.00元,福利费99,300.00元,公车运行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公车补贴)支出445,05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35,253.2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84,995,658.48元,其中,流动资产82,059,530.46元,固定资产2,877,378.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875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255,841.52元,去年账上的用地保证金,今年转为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缴入县国库,故流动资产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101111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表2023102411174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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