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000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拟订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牵头全县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制度措施;管理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涉及的人事、财物、党建以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优化办事程序;负责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单位后台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的管理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法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政府采购、PPP项目由县财政局受理并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及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
一是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内涵,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掌上可办”足不出户,指尖办理。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和运用服务,持续提升镇、村(社区)居民对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的使用效率,将涉及人社、民政等部门的28项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纳入线上办理,实现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办,高频事项“一件事”办理100%全覆盖。二是强化“更优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督促指导所辖的镇(街道)开展规范化的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截止10月,全县所辖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已全部实现规范统一,整改率100%。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均不低于市级下达目标。截止10月,省政务服务平台共指派我县事项1502项,减去100项行政征收事项、97项冻结事项和9项涉密事项,剩余的1296项均为网上可办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全程网办事项1287项,全程网办率为99.31%。
2、 积极深化审批体制改革
一是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组织梳理编制嵩明县行政许可事项254项,公布嵩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共29家部门(范围涉及4家县委相关部门、18家政府部门、5家垂直部门、1家其他部门、1家中央驻滇在昆明市嵩明县分支机构)。二是规范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按照《关于对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发现昆明市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开展了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清理工作,明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项目、设定依据等内容,全面提升了审批、监管服务效能。三是以“微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加速度”。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便民服务水平,制定并下发《嵩明县2022年服务企业我先行“微改革”实施方案》,探索项目“极简审批”模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构建县乡村三级便民利企服务体系。四是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化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县本级监管事项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完善、审核工作。截止10月,全县已认领监管事项清单数量850项,子项3376项,涉及27个职能部门,其中:行政检查类总数847项,行政处罚类总数2174项,行政强制类总数93项,其他262项;监管行为覆盖率68.11%,监管对象25603个,执法人员1240名,监管行为数量54216条;应完善检查实施清单数量814项,完善检查实施清单814项,完善率100%;发布信息共1332条,其中:监管动态信息1059条,监管曝光台信息273条。
3、 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一是着力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移上云。3月21日,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迁移上云工作。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截止10月底,已有56个项目在新的交易平台成功交易,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公告20个,选取结束18个,签约项目19个,履约结束15个,项目总成交额276.05万元,节约资金298.2万元,资金综合节约率48.87%,项目按时履约率26.66%。三是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让市场主体办事更加便捷高效。截止10月底,我县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76个项目线上开标,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100%。四是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职责。目前已对94个入场招标项目依法开展监管;首次举办招标投标专题培训辅导暨答疑解惑交流会,对全县涉及招标主体责任的部门人员47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促进招标投标活动依照法定流程规范有序开展。目前我县进场项目累计开出电子保函1486单,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6543万元。
4、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嵩明县营商环境工作手册。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及办事群众及时知晓相关政策信息,县营商环境办针对26个指标牵头单位(含包容普惠创新的7个二级指标)制定嵩明县营商环境工作手册,工作手册包括指标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惠企政策落地生效。二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开展作风革命。常态化开展“周三企业服务日”“营商环境会客厅”“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评”活动,聚焦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企业纾困解难。开展营商环境“1+N”活动4次,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33个。上线市场主体反向评价,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意见“码上提”,政府部门“马上办”,受理12件,办结12件。三是搭建“数字政务”高速路。推进“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工作,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设置4台“e办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上线事项186项,惠企政策34条,实现“自助办就近办跨省办”。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科、审批改革科、监管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06,82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6,829.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74,153.18元,下降6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674,153.18元,下降62.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比2021年有所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06,829.23元。其中:基本支出3,583,830.10元,占总支出的67.53%;项目支出1,722,999.13元,占总支出的32.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74,153.18元,下降62.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165.75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事业人员,以及增加人员工资;项目支出少9,012,318.93元,下降83.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3,830.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61,754.95元,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075.15元,占基本支出的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2,999.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经费,用于提升和改善营商环境。2.一网四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尾款专项经费,用于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3.政务大厅,交易大厅服务能力提升,用于提升交易大厅的服务能力。4.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强化“更优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6,82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674,153.18元,下降62.0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2,83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目支出等。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36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23,6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075.1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788.83元,下降39.22%,主要原因是减少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出差调研培训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维修及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20553733.29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99.9元,固定资产12697894.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717738.73元,无形资产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137.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13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111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